- 索 引 號:QZ01906-2500-2024-00002
- 備注/文號:泉鯉鯉辦〔2024〕15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鯉中街道辦事處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7
各社區、各部門,轄區有關單位:
現將《鯉中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鯉城區人民政府鯉中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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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中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
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刻汲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教訓,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根據《鯉城區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和工作部署,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創新驅動、齊抓共管,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停放、充電、報廢回收等各環節安全水平。2024年開展集中整治,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壓減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2025年鞏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風險,嚴控增量風險,推進落實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二、整治重點
?。ㄒ唬┲鉀Q設施不足、違規停放充電問題
1.強化新建項目和新增停車場所用地的規劃管控。配合區自然資源局落實《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GB/T51328-2018)、《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TD/T1062-2021)泉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8版)等有關非機動車停車場(庫)設置規定,嚴格新建居住項目規劃審批管理,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納入項目配套,明確布局和配建比,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實行聯合審查,住建等部門參與審查把關。在既有居民住宅小區內利用公共空間設置停放場所、充電設施,涉及規劃調整的,優化程序簡易辦理;不涉及規劃調整的,無需辦理規劃審批手續,具體由區自然資源、住建、城管等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因既有小區場地資源緊張、無固定停放場所、無電源條件的,由街道城建辦、城管辦上報區自然資源局、城管局聯合制定出臺便民利民措施,合理利用小區紅線內的退讓空間、插花地、邊角地或周邊公共開放空間設置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如需調整規劃,優化程序簡易辦理。在商業區、辦公區周邊等公共開放空間規劃建設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并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管理范圍。(責任單位:街道城建辦、城管辦、各社區)
2.推進既有小區增設設施。在居民住宅小區增設停放充電設施按照設備管理辦理相關手續,并須滿足必要的安全條件,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協助配合充電設施安裝運營單位實施安裝建設;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屬地各社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相關工作。將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建設統籌納入政府民生事項,列出計劃安排,落實資金渠道,加快推進。推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標準建設停放充電設施,提倡“滿電回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鯉中街道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在居民小區、企事業單位推動建設一批標準化、規范化停放充電示范點,帶動老舊小區、城中村、機關單位等改造工作。積極推廣共享充電柜。(責任單位:街道城建辦、安辦、各社區)
3.加強架空層使用管理。街道安辦、城建辦、各社區處持續宣貫民用建筑架空層用于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消防安全要求,各社區摸清架空層用作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底數,建立臺賬。街道安辦、城建辦定期組織核查檢查。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指導制定落實“一處一策”;整改期間各社區、物業服務企業要采取臨時物理分隔等措施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架空層,并合理設置臨時停放區域。建筑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加強架空層巡查檢查,強化充電設施、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責任單位:街道安辦、城建辦、各社區)
4.規范充電費用。指導督促電力企業主動承建停放充電設施,減收、免收服務費,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充電服務價格標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電價一律按照居民電價執行。指導督促電網企業按照政策要求和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為符合獨立裝表立戶條件的公用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提供低壓供電“三零”服務。鼓勵采取財政補貼、延長簽約運營期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停放充電設施建設,大幅降低充電服務費用。建筑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和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創造條件幫助降低充電服務價格。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列示、分別計價,不得打包收費,并實時向社會公眾公示。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電網企業和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單位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執行政府定價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街道企業辦、鯉中市場監管所)
5.嚴查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街道安辦、鯉中派出所、綜合執法隊、各社區強化聯合執法、錯時檢查、舉報核查、宣傳提示,依法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及時錄入省一體化大融合行政執法平臺。建立“警消協作聯動”工作機制,強化數據信息共享和整治執法工作聯動,提高工作效率。各社區要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沿街商鋪、出租屋、民宿等場所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巡查。綜合執法隊加強租賃電動自行車的管理,督促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規范經營。城建辦應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對服務區域內電動自行車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規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對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及時報街道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門并協助處理。無物業管理單位的居民小區,各社區應督促明確防火巡查人員。(責任單位:街道安辦、城建辦、綜合執法隊、各社區)
6.強化技防物防措施應用。引導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開放數據端口,鼓勵基層政權組織統建數據平臺,對充電設施實施監控,向有關部門提供充電設施總體狀況相關數據,2025年底前完成。街道消安委成員單位同有關主管部門,引導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推廣蓄電池換電模式。市場監管所、城建辦等部門加強協作,鼓勵開展住宅小區樓宇電梯安裝智能阻止系統試點應用。協調電梯智能阻止系統研發單位與電梯制造單位進行技術對接,實現阻止系統與電梯控制系統的可靠銜接,防止對電梯安全性能造成負面影響。(責任單位:街道安辦、市場監管所、城建辦、各社區)
?。ǘ┲鉀Q非法改裝屢禁不止問題
7.嚴查非法改裝。摸清全區電動自行車經營網點和維修店鋪底數,加大對經營網點和維修店鋪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整治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違規回收、二次組裝加工蓄電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4年8月底前整治一批并持續推進。(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派出所、各社區)
8.規范線上經營。加強電商平臺監管,督促其采取自動檢索技術和屏蔽刪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裝廣告信息,嚴禁發布“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改裝產品,2024年8月底前完成。加強寄遞渠道安全監管,禁止寄遞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責任單位:市場監管所、街道綜合執法隊、企業辦)
9.實施登記管理。配合鯉城交警大隊,在將蓄電池依法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并設置識別代碼的基礎上,對電動自行車全面實施登記上牌管理,將車主信息、車架號及蓄電池識別代碼納入登記事項,利用信息化手段優化登記上牌服務,2024年底前完成。加強對帶牌銷售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的監管,細化管理措施。對目前在用但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通過限制通行、公告牌證作廢等方式實現淘汰更新;對非機動車所有人的聯系方式變更的,根據新版全省非機動車管理系統建設部署進度,逐步優化完善便利非機動車所有人的聯系方式變更途徑。(責任單位:街道安辦)
10.加強路面執法。配合鯉城交警大隊,嚴查未按規定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和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未佩戴安全頭盔以及非法加裝改裝動力裝置、超標上路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加大對租賃電動自行車的監管。加強監控設備建設,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識別取證能力,2025年底前完成。(責任單位:街道安辦)
11.強化即時配送企業安全責任。指導即時配送企業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強配送人員使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審查備案,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督促企業對車輛改裝情況開展自查自改,發現改裝車輛的落實責令恢復原狀、禁止使用、限制接單等措施,2024年8月底前完成。鼓勵企業為配送員統一配發電動自行車,推行共享換電模式。(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街道安辦、各社區)
(三)著力解決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問題
12.強化生產企業質量管控。摸清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底數,逐一嚴格審查生產資質,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處罰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出廠、銷售、進口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加大電動自行車缺陷信息收集、研判力度;配合省上做好電動車缺陷產品召回工作,2024年底前取得階段性進展并持續推進。(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街道安辦、企業辦、各社區)
13.加強銷售企業監督管理。督促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銷售企業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格核查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等信息,電動自行車整車不得與蓄電池拆分銷售,2024年8月底前完成。持續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2024年起,每年的抽檢量應至少達到10批次,凡發現銷售不符合法規標準的,責令停止銷售并依法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2024年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各社區)
14.嚴懲制假售假行為。強力打擊制假售假“黑窩點”,依法嚴厲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行為,加強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24年底前取得階段性進展并持續推進。(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鯉中派出所、街道安辦、企業辦、各社區)
(四)著力解決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問題
15.推動以舊換新。2024年9月底前,區里制定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財政補貼、企業讓利、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開設線上線下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支持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與生產企業、回收企業聯合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責任單位:街道企業辦、各社區)
16.完善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處理體系。積極向群眾宣貫老舊蓄電池報廢淘汰相關強制性報廢標準。提升蓄電池檢測等技術服務能力,對超過生產日期5年的蓄電池開展全面強制安全性評估,對達到報廢條件的一律強制報廢,2025年5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推進。鼓勵出臺政策支持,引導回收和處置拆解企業科學規范開展廢蓄電池回收處理,促進可再生資源循環利用。落實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鼓勵生產企業以自建、委托等方式提供老舊蓄電池更換、回收服務。組織逐步完善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轉移過程的環境管理。鼓勵國有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開展老舊蓄電池規范回收處理。(責任單位:街道企業辦、環保站、鯉中市場監管所、各社區)
?。┲鉀Q溯源追責力度不夠問題
17.嚴格事故全鏈條溯源追責。鯉中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街道消安委等部門建立電動自行車信息共享機制,提升事故后溯源調查能力。配合推進電動自行車一體化管理平臺建設,強化數字化管理。建立電動自行車亡人事故責任倒查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將生產、銷售、改裝、停放、充電等各環節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市場監管、住建等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開展聯合執法,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追責。整治期間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鯉中派出所、街道安辦、企業辦、城建辦、各社區)
18.實施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市場監管所、街道城建辦、街道消安委成員單位、各社區對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違規回收、二次組裝加工蓄電池,以及違規提供改裝服務及部件的企業按照規定進行曝光。各有關部門依法通過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將相關經營主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統一歸集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及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記于對應經營主體名下并依法公示。嚴重違法企業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依規列入相關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消防救援大隊加大對引發火災事故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品牌及型號按照規定進行曝光。配合落實舉報投訴獎勵制度,發動群眾積極查找身邊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責任單位:鯉中市場監管所、街道安辦、綜合執法隊、城建辦、各社區)
三、保障措施
?。ㄒ唬娀M織領導。街道成立以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安辦、城建辦、企業辦及綜合執法隊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社區主干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安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深化工作落實。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明確責任人員、完成時限,清單化、項目化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要結合安全生產執法提升年行動,強化對違規銷售、非法改裝、違停充電等違法行為的嚴查重處、警示震懾。要加大力度,強化跟蹤問效,組織實地工作督導,及時晾曬工作進度,對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社區和部門,將予以通報、約談。整治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效能督察、績效考評等重點內容。
?。ㄈ┙∪L效機制。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研判共性問題,著力補齊監管工作短板,健全從根本上防范化解電動自行車突出風險、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的工作機制,并明確各方責任及非法改裝、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的執法主體、執法權限、執法依據和標準。鼓勵行業協會加強自律管理。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宣傳提示、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和廢蓄電池規范回收利用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隱患集中曝光活動,切實提升群眾安全意識,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
請各社區有關部門按領導小組要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鯉中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鯉中街道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
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一、人員組成
組 長:鄭煒煊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 雷坤洲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鄭宏偉 辦事處副主任
蘇朝忠 綜合執法隊隊長、綜合執法協調中心主任、綜治中心主任
蘇少穎 黨群服務中心(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魏端蓓 西郊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辛萍花 升文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許雅莉 升平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王秋霞 新峰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陳淑華 通政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楊海紅 和平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賴莞莞 東門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周玫玫 東華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林一新 促進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張艷陽 清華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吳 晶 清正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黃惠蓮 百源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
二、辦公室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日常綜合協調、檢查調度等工作,各有關單位根據領導小組要求參加辦公室工作。
主 任:鄭宏偉 辦事處副主任
成 員:林華章 綜合執法協調中心工作人員
黃文武 綜合執法協調中心工作人員
吳百鴻 綜合執法協調中心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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