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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903-2200-2024-00003
- 備注/文號:泉鯉金辦〔2024〕6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人民政府金龍街道辦事處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2
各社區、街道機關及所屬部門:
根據區防滅火辦要求,金龍街道充實完善《鯉城區金龍街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鯉城區人民政府金龍街道辦事處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鯉城區金龍街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提高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政策法規,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街道防滅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街道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人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街道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成員
總 指 揮: 王銀水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總指揮: 吳榮連 街道武裝部部長
魏瀟宇 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吳曉云 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魏 揚 街道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 潘晴陽 街道黨政綜合辦公室副主任
蘇長金 街道社會治理辦公室副主任
康少濱 街道綜合執法協調中心副主任
黃少斌 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職員
廖金燦 街道武裝部干事
指揮部下設工作組,組長由吳曉云同志兼任,魏揚任副組長,成員由蘇長金、黃景藝、陳少雄、吳俊鑫、黃少斌、廖金燦組成。
(二)職責任務
1.指揮部:
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社區;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2.工作組主要職責:
及時掌握街道有關災情;督促協調檢查各社區、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貫徹執行街道主要領導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負責處理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加強值班。
3.火場指揮組織職責:
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火場指揮組由魏瀟宇同志負責,由工作組工作人員組成。
4.治安保衛組職責:
維護火災區域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災區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5.后勤保障組職責:
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區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做好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6.撲救組職責:
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7.醫療救助組職責:
負責做好火災區域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醫療救助組由衛生院院長負責,由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社區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社區兩委干部和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社區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街道要與各社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用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社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街道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請求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一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社區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實擊?!皟蓢澜保簢澜M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為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前,后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街道和社區應儲備柴刀、滅火工具、滅火器械、物資、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社區應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揮部作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災案件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組配合上級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社區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獎懲辦法:對撲火有功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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