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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904-3000-2024-00006
- 備注/文號:泉鯉常辦〔2024〕14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人民政府常泰街道辦事處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各社區居委會:
現將《違規飼養家禽家畜的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鯉城區人民政府常泰街道辦事處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潔凈、優美、文明的現代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福建省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在轄區開展飼養家畜家禽集中整治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根據有關管理規定,按照禁圈結合、嚴格管理的原則,治理違規飼養家畜家禽的行為,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和社會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創建“文明、平安、和諧”城區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種類
雞、鴨、鵝、兔、牛、羊、豬等。
三、整治要求
根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第三十三條“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禽家畜,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除外?!钡囊幎ǎ爡^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禽家畜。
(一)取締擅自飼養的雞、鴨、鵝、免、羊、豬等家禽家畜;
(二)拆除違規搭建的各類飼養棚舍;
(三)打掃取締飼養后場所及周圍的環境衛生;
(四)查處家禽家畜破壞綠化帶行為。
四、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4月15日-4月30日)
各社區居委會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廣泛的宣傳發動工作,加強思想教育工作,要讓飼養戶從思想上認識到擅自飼養家禽家畜是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配合、支持整治活動。
(二)調查摸底(4月15日-4月25日)
各社區居委會開展調查摸底,摸清管轄范圍內飼養家畜家禽的數量,并建立清單。
(三)限期整改(4月26日-5月31日)
各社區向當事人發放鯉城區全區范圍內禁養家禽家畜相關管理規定的告知書;組織人員對沒有配合仍然違規飼養家畜家禽的點位進行清理整頓,確保全面落實禁養家禽家畜措施。個別單戶違規飼養家畜家禽達50只以上,且不配合社區整治行動的由街道統一組織清理整頓。
(四)集中整治(6月1日-6月20日)
街道根據社區上報疑難問題,有針對性組織人員依法進行綜合處置,對違規搭建的飼養棚進行強制拆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切實加強對家畜家禽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入貫徹落實好專項整治工作,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的各個環節做細、做實。
(二)加強巡查執法。街道綜合執法中心要加強巡查,對放養的家禽家畜立即進行處罰,責令圈養限期消化,如有家畜破壞綠化帶的“一案雙罰”。
(三)加強信息互通。請各社區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將每周的整治情況報送到街道社會治理中心。
附件:1.社區家禽家畜周報表
2.關于鯉城區全區范圍內禁養家禽家畜相關管理規定的告知書
附件1
社區家禽家畜周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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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建檔(處) |
分發告知書(家) |
開具限期整改(份) |
督促整改(處) |
查處破壞綠化帶(宗) |
查處飼養家禽家畜(宗) |
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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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日期:2024年 月 日- 月 日 |
附件2
關于鯉城區全區范圍內禁養家禽家畜相關管理規定的告知書
廣大市民朋友: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潔凈、優美、文明的現代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福建省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在全區開展飼養家畜家禽集中整治活動,特告知如下:
一、禁養家禽家畜的法律規定
(一)《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禽家畜,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除外?!?nbsp;
(二)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擅自在城市建成區飼養家禽家畜,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可以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放任牛羊等家禽家畜破壞綠化的法律規定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責令停止侵害,可以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二)《福建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七)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處罰:(七)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之一的,責令立即停止損害行為、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并處以5元至500元罰款。
三、請市民朋友自行做好以下事項,6月1日起將開展統一整治行動:
(一)自行消化飼養的雞、鴨、鵝、免、羊、豬等家禽家畜;
(二)自行拆除違規搭建的各類飼養棚舍;
(三)打掃取締飼養后場所及周圍的環境衛生;
(四)不得放任家禽家畜啃食綠化帶。
泉州市鯉城區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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