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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鯉城區財政局關于批復2017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鯉財決[2018]1號)及《關于開展區級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泉鯉政財[2014]132號)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
鯉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協調區域內主次干道的環境衛生的監管工作。
2、負責對區域內公廁的維護和日常保潔工作。
3、配合上級部門對區域管理內垃圾中轉站和公廁的改建和新建工作。
4、負責對市區主干道進行灑水、降塵、機掃工作。
5、協調八個街道環衛部門與市環衛處垃圾中轉站的傾倒垃圾和轉運工作。
6、對道路和公廁保潔質量進行考評
二、部門決算單位基本情況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鯉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包括5個下屬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鯉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 |
事業 |
1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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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2017年,鯉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部門主要任務是:
1、擔負組織指導、協調八個環衛站完成區域主次干道近373萬平方米的清掃保潔工作和灑水降塵工作。并每日將390余噸垃圾收集運至市環衛處中轉站。
2、負責鯉城區200座公廁設備設施的維護、保潔工作,以及廁坑糞渣的清掏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區域內公廁向社會公開招投標,承包管理保潔,并對保潔質量進行監管。
4、配合市政交通和管理局完成每年度公廁的維護、改建和新建工作。
5、擔負與市環衛處13座垃圾中轉站的日傾倒垃圾及轉運工作。
6、對區域內道路和公廁保潔質量進行考評。
圍繞上述任務,重點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按國標抓好鯉城區域內道路保潔質量。
(二)按國標抓好鯉城區域內公廁保潔質量和設施設備的維護。
(三)每日對區域內市政道路進行灑水沖洗降塵,對過境公路及環城路進行機掃,提高區域環保質量
四、2017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7年鯉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所部門年初結轉和結余5.25萬元,本年收入1,331.17萬元,本年支出1,322.99萬元,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結余分配0.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3.43萬元。
(一)2017年收入1,331.17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405.3萬元,增長43.78%,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858.33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7.55萬元。
2.事業收入0.00萬元。
3.經營收入0.00萬元。
4.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6.其他收入472.83萬元。
(二)2017年支出1,322.99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402.37萬元,增長43.7%,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247.16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37.75萬元,公用支出9.40萬元。
2.項目支出1,075.83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4.經營支出0.0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770.7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萬元,下降14.31%,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
(一)工資福利支出212.7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53萬元,增長33.18%。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508.4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84.58萬元,減少26.63%。主要原因是公廁承包費用和路段保潔費減少。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1.7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29萬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積金從人員支出列支。
(四)其他資本性支出17.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9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宮等公廁維修費。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2.3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82.3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統計):
(一)城鄉社區支出13.18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13.18萬元。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城市公共設施支出69.19萬元,較2016年決算數增加69.19萬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7.16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37.7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9.4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76萬元,同比下降75.85%。具體情況如下:
?。ㄒ唬┮蚬鰢ň常┵M0.00萬元。組織出國團組0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0人次。與2016年相比, 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增長0%。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運行費3.7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與2016年相比,公務用車購置費和運行費分別下降0%和75.85%,主要是:車輛報廢減少和嚴格控制公務車的規范使用。
(三)公務接待費0.00萬元。與2016年相比, 公務接待費支出增長0%。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單位為事業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沒有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7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3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4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無此項目。
十、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 “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 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 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 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決算總表
1-2 2017年度收入決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決算表
1-4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決算情況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表
1-9 2017年度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購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