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 |
泉州市鯉城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 |
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
辦公時間 |
工作日: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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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595-22355738 |
負責人姓名 |
董宗雄 |
工作職能 |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擬定審計政策,制定審計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根據區委審計委員會、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重點和要求,確定全區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并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高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各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 1.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黨委和政府機關各部門(含下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高新區管委會及各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國家、省、市、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區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區政府負責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8.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依法屬于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管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中央、省、市駐鯉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鯉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 (十)參與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負責審計信息系統在我區的應用和管理。 (十一)負責加強本單位、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機構設置(含下屬事業單位) |
(一)辦公室。協調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綜合協調本單位內部股室及下屬單位政務、業務等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黨建、機要保密、公文處理、信息綜合、檔案管理、機關效能、績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綜治、來信來訪及后勤保障等綜合性服務工作;協調辦理涉及本單位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及領導批辦件;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牽頭協調涉及本單位工作職責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機關工會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干部職工培訓及技術職稱評聘材料送審、報批工作;負責財理工作。負責管理審計經費。承擔審計項目的立項管理,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跟蹤檢查計劃執行情況。承擔審計統計、信息、新聞宣傳和綜合性調查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承辦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工作。 承擔審計項目的復核、審理,糾正或責成糾正審計項目組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負責審計成果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負責審計結果公告等事項。承擔審計普法工作。聯系特約審計員。 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組織對機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采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負責計算機審計的組織、實施與指導;負責全區審計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和實施;負責計算機、網絡、數據庫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為各審計業務股提供計算機審計技術支持和保障。組織開展計算機審計應用案例的征集、評選活動;開展計算機審計方面知識的培訓。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負責人:鄭東霞,聯系電話:0595-22350075; 地址: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二)財金與企業審計股。組織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黨委和政府機關各部門(含下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組織審計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組織審計區級預算收入執行、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征收等情況;組織審計區級國有金融機構和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及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區級國有企業及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體地位企業(包括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以及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或委托,審計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我區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及相關情況;組織審計區級國有企業和區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區政府對外經貿等主管部門的各項資金。組織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并提供審計公證報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中央、省、市駐本區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負責區屬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事項整改工作,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和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承擔相關審計項目行政應訴等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指導和監督審計范圍內各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鄭東霞,聯系電話:0595-22350075; 地址: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三)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組織審計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系的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黨群組織和社會團體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及下屬單位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和項目。組織審計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及下屬單位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事項整改工作,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和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承擔相關審計項目行政應訴等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指導和監督審計范圍內各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吳超毅,聯系電話:0595-22351369; 地址: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四)經濟責任審計股。按規定組織對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起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關配套制度。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的相關資金和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事項整改工作,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和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承擔相關審計項目行政應訴等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指導和監督審計范圍內各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李君,聯系電話:0595-22355750; 地址: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五)政策與投資審計股。組織對國家、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監督檢查本地區各部門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的具體部署、執行進度、實際效果等情況,審計監督檢查重大項目落地、重點資金保障以及簡政放權推進情況,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 組織審計區級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國家、省、市、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組織對區重大項目進行稽查。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審計高新區管委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務收支;組織審計高新區以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事項整改工作,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和審計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承擔相關審計項目行政應訴等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指導和監督審計范圍內各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謝燦娜,聯系電話:0595-22351313; 地址: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六)審計舉報中心。承擔全區審計信訪舉報以及經濟責任審計、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等審計技術性服務工作。 負責人:李云峰,聯系電話:0595-22351313; 地址:鯉城區政府機關大院4號樓5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