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四:行政強制(共1項) | |||||||
事項 編碼 | 權責事項 | 子項名稱 | 設定依據 | 事項類型 | 內設機構或責任單位 | 行使 層級 |
備注 |
1 | 關閉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職業中介場所 | 無 | 《就業促進法》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和登記,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閉;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
行政強制 | 社會保障股、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 區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