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等規定,區自然資源局起草《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并于2024年1月10日正式印發,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據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管理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廢止等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規范性文件及時進行清理,并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二、制定依據
1.《福建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號);
2.《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
三、主要內容
對鯉城區自然資源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公布2024年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按照“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清理。本次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圍為我局制定的所有行政規范性文件。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
四、實施時間
《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
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小吳,聯系電話:0595-22769930。
- 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關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告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