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關于鯉2023-10號地塊辦公用房臨時用地的批復
時間:2024-11-15 15:23 瀏覽量:1

福建省五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臨時用地申請報告》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和《福建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提供給你公司使用浮橋街道岐山社區村莊0.0637公頃,作為鯉2023-10號地塊辦公用房臨時用地,用途為臨時辦公用房,使用期限至2026年11月14日止。

  二、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誘發地質災害。

  三、不得改變臨時用地的批準用途,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臨時用地期滿拒不歸還土地,或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予以處罰。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臨時用地使用期限屆滿后,你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拒不履行恢復原地類或可供利用狀態的,我局將使用土地復墾費??钯~戶中的臨時用地復墾費組織開展土地復墾整治,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泉州市鯉城區自然資源局

                           20241115

附件下載
97视频在线观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