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 |
泉州市鯉城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 |
泉州市鯉城區打錫街157號3號樓3樓 |
辦公時間 |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聯系電話 |
0595-22355761 |
負責人姓名 |
蘇靜 |
工作職能 |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區實際,起草并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民政工作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民政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社會救助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救助急難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參與擬定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專項救助措施并配合實施,建立申請和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機制。 (四)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 (五)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擬訂行政區劃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街道、社區的設立、撤銷、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七)擬定殘疾人權益保護規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的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依法對慈善行業組織及其慈善活動進行指導監督。開展慈善公益宣傳,弘揚慈善文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管理區級福利資金。 (八)負責全區涉外、涉港、澳、臺、僑和國內公民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九)依法承擔殯葬管理工作,推動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老區工作的政策法規;組織協調對老區的扶持建設工作,促進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涉及老區的事務,負責和指導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優待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承擔所設立兒童福利機構的日常監管等相關工作,協調落實兒童福利機構發展相關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負責全區民政計劃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推進民政信息化工作,推動信息資源整合共享。 (十四)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職責。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機構設置 (含下屬事業單位) |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綜合協調局機關內部股室及下屬單位政務、業務等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負責機要保密、公文處理、信息綜合、檔案管理、機關效能、績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綜治、計劃生育和來信來訪、黨務及后勤保障等綜合性服務工作。協調辦理涉及本單位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及領導批辦件;承擔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干部職工培訓及技術職稱評聘材料送審、報批工作;負責機關工會、離退休干部的服務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本部門資金預決算。指導、監督中央和省、市、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統計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級民政統計。規劃、推動民政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組織起草民政工作的政策規定。承擔民政工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民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涉及本單位工作職責的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 (二)老齡工作和養老服務股 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宣傳教育,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養老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區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社會救助與福利慈善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老區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促進老區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組織協調老區扶建工作。按規定承擔老區扶建專項資金的監管,承擔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屬的優待管理工作,協調革命遺址維護工作。負責老區調研、宣傳以及老區發展情況的數據統計。 擬訂并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政策和標準。承辦相關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牽頭協調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加快構建救助信息共享平臺,建立申請和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機制。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政策措施并配合實施。組織實施對基層黨員干部、困難職工的關愛和幫扶等專項救助。組織協調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全區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障制度。組織協調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股(行政審核審批股) 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按照登記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負責全區涉外,涉臺、港、澳、僑和國內公民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擬訂殯葬管理規定,依法承擔殯葬管理工作,推動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規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負責全區殘疾人兩項補貼提標、發放等的指導管理監督工作。 擬訂行政區劃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街道、社區的設立、撤銷、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負責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和咨詢工作;負責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管理和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指導、監督街道辦事處做好相關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的辦理和咨詢工作。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措施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依法對慈善行業組織及其活動進行指導監督。開展慈善公益宣傳,弘揚慈善文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五)鯉城區社會福利院 承擔全區“三無”老人的贍養和護理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方面事務性工作,依法依規做好符合民政部門臨時監護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撫養工作。 |
內設機構和辦事窗口 聯系方式 |
辦公室,電話:0595-22355761,負責人:林秋森 社會救助與福利慈善股,電話:0595-22355759,負責人:吳浚峰 社會事務股,電話:0595-22355756,負責人:黃昕 老齡工作與養老服務股,電話:0595-22355116,負責人:史莉莉 行政審批和婚姻登記窗口,電話:0595-22772622,負責人:王星華 泉州市鯉城區社會福利院,電話:0595-68286103,負責人:吳浚峰 鯉城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電話:0595-22772290,負責人:黃曉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