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廢止等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規范性文件及時進行清理,并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第(四十九)條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每隔一年或兩年組織對本行政區域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具體工作由市、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專項清理,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涉及多個部門的,由主要部門負責牽頭組織。
二、目標任務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三、工作進展
由局辦公室牽頭梳理,經溝通協調、意見征集、合法性審核與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最終形成《泉州市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告》。
四、范圍期限
本次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圍為以泉州市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名義發布的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
《泉州市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告》自2025年1月3日起施行。
五、主要內容
我局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為: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0件。
六、注意事項
本通告由鯉城區發改局負責解釋。
七、關鍵詞詮釋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統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八、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小陳,電話:0595-22350386。
- 泉州市鯉城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