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泉州市鯉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
委員會部門預算
目錄
2018年度泉州市鯉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十、名詞解釋
附表:2018年度泉州市鯉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部門預算公開表
2018年泉州市鯉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管理委員會預算說明
根據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關于下達2018年區直行政事業單位支出預算指標的通知》(泉鯉政財[2018]1號)的批復,現將我單位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如下:
一、 部門主要職責
本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高新區的貫徹實施,擬訂高新區內的有關管理規定,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高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建設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根據江南新區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高新區的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招商選資工作,對申請入駐的項目和企業進行初步評估、審查、審核并辦理報批手續。
(五)負責建設用地的開發管理,辦理建設用地的土地、規劃等手續,協同相關街道做好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工作。
(六)協助入駐企業辦理動建投產所需的各項手續,為企業發展提供服務保障。
(七)負責協調做好企業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金融等服務工作。
(八)負責做好實施項目的融資工作。
(九)指導企業生產經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
(十)協助相關單位做好高新區內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環保、計生、生產安全、綜治、維穩和其他社會事業發展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部門包括1個機關行政處(科)室及1個下屬單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泉州市鯉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財政全額撥款 |
18 |
16 |
三、部門主要工作任務
2018年,本部門主要任務是:緊緊圍繞“建設泉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這個中心,強化“產業轉型升級、園區功能提升”兩個支撐,重點推進“政策推動、技改升級、項目建設、招商策劃、公共平臺、基礎配套、環境優化”七項工作,努力推動高新區新一輪發展。圍繞上述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產業方面,立足“高”和“新”發展要求,持續推進騰籠換鳥、升級換代,產業結構轉向中高端,打造優勢特色產業園,力促產業提升。
項目方面,著力突破項目前期、落地、動建、投產等環節,讓項目見投資、見稅收、見效益,力促項目提速。
1、督促在建項目科學調度、細化安排,全力抓好關鍵節點的推進。
2、協助新增項目用地加快前期手續辦理進度,盡快推出招拍掛出讓并落地建設,形成新的投資增長點。
3、加快低效用地盤活利用,引薦有實力的企業或機構帶著項目承接企業債權債務、不良資產包和土地廠房資產。
平臺方面,著力拓展延伸、完善功能,吸引聚集創新資源,以市場化運作增強園區自身造血功能,力促平臺提質。以創業投資服務中心為載體,策劃建設高新園區產業創新創業基地。依托創新創業基地,做大做強科技金融服務中心,解決金融中心現有辦公場所空間緊張、手續不全的問題。
四、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為335.12萬元,比上年增加80.1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17.42萬元,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撥款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單位結余結轉資金17.70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335.12萬元,比上年增加80.17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74.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萬元,公用支出38.60萬元,項目支出17.7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17.42萬元,比上年增加62.4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主要支出項目(按項級科目分類統計)包括:
(一)科學技術支出(項級科目)292.42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級科目)2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18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七、財政撥款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7.42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78.8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津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醫療保險繳費(含公務員補助、工傷生育險)、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退休費、退休人員補差、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38.6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減少出國(境)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
2018年預算安排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減少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2018年預算安排6萬元,其中:公車運行費6萬元,公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每年運行費保持穩定。
九、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6.8萬元,比2017年增加3.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政府采購統一由機關運行經費支出,不再單獨管理。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40萬元,其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額3.4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本級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本部門未設置績效目標。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車改后單位按規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用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預算總表
3-2 2018年度收入預算總表
3-3 2018年度支出預算總表
3-4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情況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門專項資金管理清單目錄
3-11 2018年度部門業務費績效目標表
3-12 2018年度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