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9-1200-2025-00009
- 備注/文號:泉鯉建〔2025〕17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0
各物業服務企業:
近日,福州市晉安區橫嶼佳園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工房發生火情。為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壓緊壓實物業服務企業安全管理職責,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自身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火災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自身安全管理
即日起,各物業服務企業要開展物業服務用房、保安宿舍、門衛房以及保安亭等位置的日常安全排查工作,并定期檢查用電設備有無漏電保護,嚴禁私拉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取暖設備、堆放易燃物品等行為,確保供電線路不超負荷使用,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同時,各物業服務企業務必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日常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意識以及及時報警、撲滅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加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各物業服務企業要依托閩政通安全工作平臺,常態化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等隱患排查和精準防控工作,并及時落實整改。二是各物業服務企業建立健全配電房(室)等用電設施設備巡檢機制,進一步明確用電安全責任人,確保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依托閩政通安全工作平臺,認真做好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和隱患排查工作,嚴禁配電房(室)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三是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對物業小區消防泵系統、消防栓、手提式滅火器等設施設備進行系統性檢查,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情,并強化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行為以及充電設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排查整治飛線充電以及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車輛和障礙物。四是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設施設備已超過保修年限、出現損壞無法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及時告知業主、業主委員會(臨時物業管理委員會),并向消防部門、街道、社區報告,通過應急啟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或業主自籌等多種方式及時維修、更新和改造,避免消防設施設備無法使用。
對小區居民違規行為勸阻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在12小時內及時向街道、社區或者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門報告,并有完整的報告記錄。
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在物業小區公告欄、電梯廣告、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醒目位置,張貼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等宣傳海報,并轉發業主微信群。
四、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物業服務企業務必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通信聯絡暢通,突發情況要立即向上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報告,堅決杜絕漏報、遲報和瞞報。
附件:1.違法違規行為巡查日志
2.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報告情況登記表
3.違法違規行為勸阻通知書
4.違法違規行為報告書
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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