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9-0200-2024-00014
    • 備注/文號:泉鯉建規〔2024〕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鯉城區住建局 時間:2024-03-05 08:30

    各在建項目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江南城建集團、區文投集團,局屬各有關股室(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閩建〔2023〕6號)和《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我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的通知》(泉建規〔2022〕2號)等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房屋市政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旨在進一步規范我區工程質量檢測行為,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等措施加強檢測試驗管理,深入推進檢測市場整治,壓實工程項目參建質量管理責任,切實提高全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強化工程樁基質量檢測管理

      1、凡建設工程委托檢測機構檢測的項目,應由建設單位負責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從事工程質量檢測業務,并簽訂委托檢測合同。檢測合同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檢測標的、收費費率、執行標準、權利義務、責任及爭議解決等。一個單位工程的見證取樣檢測項目,原則上只委托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2、建設單位應當嚴格質量檢測管理,嚴禁以降低檢測工作質量標準為目的壓低檢測費用。建設單位應按時足額支付檢測費用,不得違規減少依法應由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項目和數量。

      3、嚴禁檢測機構以惡意低價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擾亂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對于低于成本承接業務,擾亂檢測市場秩序的檢測機構及其開展檢測業務對應的工程項目實行差異化監管。

      4、檢測機構應在檢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將檢測合同及檢測合同報備登記表上報項目所在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告知性報備,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及時予以簽收。如檢測前未簽訂檢測合同,應先將中標通知書或委托單進行報備,并在合同簽訂后及時補報檢測合同。檢測機構內部應建立檢測合同臺賬,將檢測合同按年度統一編號,及時整理歸檔。

      樁基檢測項目檢測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檢測機構還應攜帶下列資料到項目所在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報備:

      (1)《樁基檢測技術方案》《樁基檢測方案報審表》;

      (2)擬投入儀器設備清單(附檢定/校準證書);

     ?。?)《樁基現場檢測監督檢查聯系單》;

      (4)選樁會議紀要。

      5、檢測合同報備后,檢測機構方可開展相關檢測工作。對未經報備擅自開展檢測工作的,區質量站應對該檢測機構及其開展檢測業務對應的工程項目納入重點監管對象。

      合同經報備完畢,原則上不再變更。建設單位確因特殊情況需變更檢測機構的,應書面向區質量站報備并說明原因,經核實后方可變更。

      6、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核實檢測機構在我市是否進行信息采集、是否報備工程項目檢測合同等情況;對檢測機構未進行信息采集、未報備工程項目檢測合同等情況,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督促其完成,保證檢測程序符合要求。

      7、區質量站應配備專職檢測監督人員,做好轄區內工程項目檢測合同的報備管理等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工程混凝土質量管理

      1、加強實驗室檢測能力。預拌混凝土企業要按專業承包資質標準要求設立實驗室,實驗室實行主任負責制。預拌混凝土企業和分廠(分站)的實驗室與實驗室主任、試驗員應分別單獨配置。實驗室應具備《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中水泥、粗骨料、細骨料、摻合料、外加劑等質量主要控制項目相關參數,以及混凝土配合比、抗壓強度、坍落度、凝結時間、表觀密度、抗滲性能、泌水、含氣量、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等參數的檢測能力。

      2、嚴禁違規使用無資質預拌混凝土。

     ?。?)各受監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應加強預拌混凝土使用情況自查,嚴禁無資質預拌混凝土用于工程的情形。對存在使用無資質預拌混凝土情形的應主動向我局報告,并按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閩建〔2023〕6號)規定,對使用相應預拌混凝土成型的所有混凝土結構構件實體強度進行鑒定。

     ?。?)各有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加強自查,不得為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提供資料等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情形。經自查存在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情形應主動向住建局報告,并按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閩建〔2023〕6號)規定,對使用相應預拌混凝土成型的所有混凝土結構構件實體強度進行鑒定。

      3、嚴禁違規使用海砂。預拌混凝土企業應強化原材料質量控制,做好原材料進廠驗收記錄(包括廠名或產地、品牌規格、數量、出廠質量證明書和有效期內質保書),使用前應登錄“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工程檢測管理信息系統-預拌混凝土管理子系統”中的“預拌混凝土原材料進廠信息登記”進行進廠信息登記。進廠的原材料應取樣復驗,檢驗結果符合現行規范標準規定的方可使用,凈化前的海砂嚴禁進入預拌混凝土廠區內存放;建設、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應加強對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用砂情況的檢查,嚴禁未經凈化處理或處理不符合要求的海砂用于配制混凝土,嚴禁海砂(包括凈化海砂或者氯離子含量不符合要求的砂)用于鋼筋或勁鋼(管)混凝土等鋼材與混凝土共同受力的結構。

      4、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區質量站應加強預拌混凝土用砂抽查抽測,發現違規使用海砂的,將根據《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閩建〔2023〕6號)等法律法規予以嚴格處理。同時,依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18年版)》開展“雙隨機”動態監管等監督檢查,將重點抽查在建工程是否違規使用無資質預拌混凝土。經抽查存在違規使用無資質預拌混凝土的,將對涉嫌無資質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等違規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予以嚴格處理,并責令有關單位按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閩建〔2023〕6號)規定對使用相應預拌混凝土成型的所有混凝土結構構件實體強度進行鑒定。

      (三)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常見質量通病整治。

      1、明確住宅工程主體結構驗收條件

      (1)完成主體結構工程設計的各項內容,保證工程檔案資料、主體階段驗收資料齊全,經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建設單位組織主體驗收合格,監理單位質量評估合格。

      (2)完成樓層層高和墻體軸線尺寸偏差及墻體平整度、垂直度、截面尺寸的自檢工作,并將檢查標志、標識上墻,相關檢驗數量標準按規定、規范執行。

      2、強化治理工程質量常見問題

     ?。?)加強對內墻抹灰質量控制。對內墻抹灰工程應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相關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應齊全;有完善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加強對抹灰砂漿質量控制,抹灰砂漿除滿足設計要求外,尚應符合預拌砂漿(GB/T 25181-2019)和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JGJ/T 223-2010)的有關要求。

      (2)加強現澆樓板裂縫控制。預拌混凝土嚴禁隨意加水,散落的混凝土嚴禁用于混凝土結構構件的澆筑。已澆筑混凝土樓板應及時覆膜養護。

     ?。?)強化防水工程質量控制。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要進行雨后觀察或淋水、蓄水試驗。外墻、外窗施工完畢,要及時進行雨后觀察是否滲漏。監理、施工單位要定期觀察(每月1次)地下室是否滲漏。

      3、切實加強分戶驗收管理

     ?。?)嚴格落實企業分戶驗收主體責任。工程建設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福建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試行辦法》,結合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管理的通知》(泉建綜〔2020〕105號)的各項工作要求,嚴格落實分戶驗收工作。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制定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高標準、嚴要求將分戶驗收工作落到實處,必須逐戶逐間實施分戶驗收,所有住宅工程,建設單位未組織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加強對分戶驗收工作的監督抽查。區質量站應加強對分戶驗收工作的監督抽查,在建設單位組織完成分戶驗收且自查合格基礎上,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在分戶驗收合格后向區質量站報備。區質量站應組織人員對項目分戶驗收情況進行抽查抽測,抽查數量為單位工程總戶數的10%,且不少于10戶,其中頂層、底層至少各抽查2戶;單位工程總戶數少于10戶的,隨機抽查不少于3戶;單位工程總戶數在3戶及以下的全面檢查。

      (四)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質量管理。

      1、壓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

      按照省住建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老舊小區改造設計及現場質量安全管理要點(試行)的通知》(閩建城函〔2023〕33號)要求,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建設單位在開工前要組織各參建單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要派駐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現場管理人員,嚴把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等環節,切實強化現場質量安全把控。施工單位對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施工安全負直接責任,要科學編制施工方案,做好施工作業前交底,按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加強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管理,未經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各項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單位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理,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監理人員進駐項目現場,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該停工的應要求立即停工,及時督促整改到位。

      2、強化項目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1)加強現場質量安全監管。區質量站、安全站應不定期開展質量安全巡查,督促項目參建單位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

     ?。?)規范建筑材料質量管控。強化進場驗收、見證取樣和送檢復試檢測。

      (五)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督和專項執法檢查。

      區質量站要結合“雙隨機”執法、綜合執法、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強對全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對檢查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實施清單管理,督促及時整改落實;區住房中心要加大對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工程質量的管理力度,確保民生工程按圖施工。區住建局要完善工程質量舉報監督工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途徑,設立舉報投訴電話22355816,加大對投訴舉報反映工程質量問題的查處整改力度,接受社會的監督。對未履行工程質量主體責任,拒不整改的單位,堅決予以停工處理,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認定上報建筑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并公開曝光。

      (六)進一步強化工作總結和信息報送。

      局建工股、區質量站要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做法,及時發現并推廣典型做法,將全區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歸納提升,形成可復制、能推廣的制度性成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4日。

      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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