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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115-3000-2024-00007
- 備注/文號:泉鯉衛監督〔2024〕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衛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1
轄區各醫療衛生機構,局相關股室:
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醫療衛生、中醫藥等監督執法工作,根據《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泉衛監督函〔2024〕176號),現將《鯉城區2024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泉州市鯉城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鯉城區2024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抽查內容
?。ㄒ唬W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以下簡稱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管理情況;
(二)用人單位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放射診療機構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情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情況;
(三)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管理、傳染病疫情報告、傳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離措施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況;
(四)消毒產品生產經營情況;
?。ㄎ澹┽t療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及政策落實情況。加強醫藥費用、醫保結算、院外購藥及送檢、高值耗材使用、醫療美容等重點領域的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開具虛假醫學證明、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問題,防范“醫托”“號販子”“電子黃?!薄昂谧o工”等影響公平就醫秩序的行為;
?。┎晒┭獧C構(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單采血漿站)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依法執業情況。
二、組織實施
?。ㄒ唬┪覅^2024年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詳見附件1-6。區衛監所原則上不擅自調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在執行過程中,執法檢查人員有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抽查任務的,及時匯總至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再由支隊統一上報至福建省衛生健康監督所,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抽取人員總數的15%。
(二)區衛監所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更新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及時清理過期未關閉的底檔信息,補充完善各抽查專業被監督單位建檔工作;完成執法檢查人員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參與一線監督執法的監督員原則上不低于本機構人員總數的70%。
(三)區衛監所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能力,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強化指導督促和檢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四)區衛健局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資金支持,保障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經費。抽查任務中涉及到的檢測任務,原則上由區疾控中心承擔。區疾控中心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
三、工作要求
?。ㄒ唬﹨^衛監所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報送區衛健局,區衛健局通過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ǘ﹨^衛監所要在2024年11月8日前將全年情況報送區衛健局衛監股和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要按照計劃要求,通過衛生健康監督信息系統按時上報相關信息。在執行中如有問題要及時與區衛健局和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聯系。
市衛健委綜合監督與政策法規科聯系人:黃榮 聯系電話:22273704
市衛健委職業健康科聯系人:陳丁旺 聯系電話:22283303
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聯系人:曾晶瑩 聯系電話:28066225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
附件:
1.2024年公共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2.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3.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4.2024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5.2024年醫療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6.2024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附件1
2024年公共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W校衛生。抽查學校教學和生活環境、學習用品、飲用水衛生管理、傳染病防控和學校衛生保健機構設立及人員配備情況,抽檢教室采光、照明及人均面積和水質。
?。ǘ┕矆鏊l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發等場所衛生管理情況,抽查顧客用品用具、水質、空氣以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質量。
?。ㄈ┥铒嬘盟l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情況,抽查供水水質。監督供水單位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全面落實飲用水水質要求。建立健全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檔案。推進落實城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
?。ㄋ模┥婕帮嬘盟l生安全的產品。抽查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在華責任單位衛生管理合規性情況,抽查輸配水設備、水處理材料、化學處理劑和水質處理器產品衛生質量。建立完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和監督信息平臺。抽查現制現售飲用水自動售水機的應用現場。2023年抽檢不合格涉水產品應納入2024年抽檢任務。
?。ㄎ澹┎途唢嬀呒邢痉諉挝弧3椴椴途唢嬀呒邢痉諉挝灰婪ㄉa情況,抽查消毒餐具飲具衛生質量。
二、抽查及結果報送要求
?。ㄒ唬﹨^衛監所要切實加強對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按照抽查工作計劃表及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數據信息,保證數據信息項目齊全、質量可靠。請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游泳場所的監督抽查工作和數據填報工作請于2024年8月16日前完成)。目前尚不能通過監督信息報告卡上報的數據信息,需以網絡填報匯總表方式上報。所有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不需另外報送紙質報表。請于2024年4月30日前、6月14日前、11月8日前分別將轄區年度飲用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部分類別任務清單(附表12)、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總結、全年總結報送區衛健局衛監股和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
?。ǘ﹨^衛監所要將完成本抽查計劃中的學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務,作為貫徹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的一項重要內容,會同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抽查、記錄和公布工作。
?。ㄈ﹨^衛監所要全面完成對轄區內設計日供水100m3以上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摸底、建檔工作,排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全面排查轄區內涉水產品生產企業、在華責任單位的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持有情況及其錄入被監督單位信息卡情況,完成衛生監督檔案補充完善工作。區衛健局審批股檢查轄區建立完善省級涉水產品衛生許可信息平臺情況,推動及時公布省級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目錄和批準文件內容。
?。ㄋ模﹨^衛監所要強化處理措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區衛健局報告,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報情況,促進協同監管;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時向區衛健局報告,區衛健局及時向市衛健委報告。
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公共場所與飲用水衛生執法科 姚嘉梁、謝崢能,聯系電話:0595-28066283
學校衛生聯系人: 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職業與學校衛生執法科 黃騫,聯系電話:0595-28066255 郵箱:1986530639@qq.com
餐飲具衛生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傳染病與消殺執法科 黃暉,聯系電話:28066284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郵箱:lcwjk2018@163.com
附表:1.2024年學校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4年公共場所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3.2024年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4.2024年生活飲用水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5.2024年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4年供水單位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7.2024年農村集中式供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8.2024年供水單位水質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9.2024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10.2024年省級涉水產品衛生許可信息平臺和監督檔案情況匯總表
11.2024年涉水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12.2024年飲用水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清單
附表1
2024年學校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中小學校及高校 |
轄區學??倲档?1% |
1.學校落實教學和生活環境衛生要求情況,包括教室課桌椅配備(a)、教室采光和照明(b)、教室人均面積、教室和宿舍通風設施、教學樓廁所及洗手設施設置等情況。學校提供的學習用品達標情況(c),包括教室燈具(d)、考試試卷(e)等情況。 2.學校落實傳染病和常見病防控要求情況,包括專人負責疫情報告、傳染病防控“一案八制”(f)、晨檢記錄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記錄、復課證明查驗、新生入學接種證查驗登記、按規定實施學生健康體檢、按要求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等情況。(g) 3.學校落實飲用水衛生要求情況,包括使用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的學校落實水源衛生防護、配備使用水質消毒設施設備情況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學校防止蓄水池周圍污染和按規定開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況。 4.學校納入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情況。 |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積。 2.學校自建設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 |
a.指每間教室至少設有2種不同高低型號的課桌椅,且每人一席。
b.教室采光和照明檢查項目含窗地面積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裝設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燈設置、課桌面照度及均勻度、黑板照度及均勻度,按照《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7793)的規定進行達標判定。
c.指達到《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GB40070)相關規定情況。
d.燈具檢查包括強制性產品認證、色溫、顯色指數、藍光??赏ㄟ^現場查看燈具標志標識及索證資料來完成。對于GB7001中不免除視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燈具,根據IEC/TR 62778進行藍光危害評估,黑板局部照明燈或教室一般照明燈中有一種不合格即判定為該項不合格;其他免除視網膜藍光危害評估的燈具默認藍光合格。
e.考試試卷檢查包括學校自制考試試卷紙張D65亮度及D65熒光亮度、字體字號、行空。可通過實驗室檢測或現場查看索證資料來完成。
f.指《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GB28932)第4.8條規定的傳染病預防控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
g.指《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GB28932)第4.5條、4.6條規定的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或保健教師的要求。
附表2
2024 年公共場所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
游泳場所 |
轄區全部人工游泳場所(含學校內游泳場所)(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設置衛生管理部門或人員情況 2.建立衛生管理檔案情況 3.從業人員健康體檢情況 4.設置禁止吸煙警語標志情況 5.對空氣、水質、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情況 6.公示衛生許可證、衛生信譽度等級和衛生檢測信息情況 7.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清洗、消毒、保潔情況 8.實施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情況 9.住宿場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情況 10.生活美容場所違法開展醫療美容情況 |
1.游泳池水渾濁度、pH、游離性余氯(d)、化合性余氯(d)、臭氧(d)、氧化還原電位(d)、氰尿酸(d)、尿素、菌落總數、大腸菌群 2.浸腳池水游離性余氯 |
室內空氣中CO2、CO、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
住宿場所 |
轄區總數26%(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棉織品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群 |
||
沐浴場所 |
轄區總數17%(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棉織品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軍團菌、池水濁度 |
||
美容美發場所 |
轄區總數8%(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美容美發工具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 2.棉織品外觀、細菌總數、大腸菌群、金黃色葡萄球菌、pH |
||
其他公共場所 |
轄區全部候車(機、船)室。轄區營業面積2000m2以上商場(超市)7戶,影劇院、游藝廳、歌舞廳、音樂廳、博物館、展覽館共22戶,數量不足的全部檢查。(a)(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a) |
室內空氣中CO2、CO、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
||
集中空調 |
轄區已抽取公共場所中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全部檢查;其中抽取39戶進行檢測,數量不足的全部檢測。(以國家信息報告系統下發為準) |
1.建立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檔案(b) 2.建立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情況(b) 3.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衛生學評價情況(c) 4.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情況 |
1.冷卻水中嗜肺軍團菌(f) 2.送風質量PM10、細菌總數、真菌總數、β-溶血性鏈球菌、嗜肺軍團菌(g) 3.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細菌總數、真菌總數(g) |
a.游泳場所按抽查任務的100%進行檢測,住宿場所、沐浴場所、其他公共場所按抽查任務的50%進行檢測,美容美發場所按抽查任務的20%進行檢測。
b.指《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10013-2023)規定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檔案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c.使用單位需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報告復印件。
d.游離性余氯、化合性余氯僅使用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消毒時要求,臭氧僅使用臭氧消毒時要求,氰尿酸僅使用二氯異氰尿酸鈉和三氯異氰尿酸消毒時要求,氧化還原電位僅采用氯和臭氧消毒時要求。
e.只對6個月內進行過室內大面積裝修的場所檢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項目。
f.使用非開放式冷卻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該指標合理缺項。
g.使用無風管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該條要求中所有檢測項目均可合理缺項。
附表3
2024年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餐具飲具集中 消毒服務單位 |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 |
1.生產工藝流程布局情況(a); 2.生產設備與設施情況(b); 3.生產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情況(c); 4.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情況(d);5.消毒后的餐具飲具進行逐批檢驗情況; 6.建立并遵守餐具飲具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情況(e)。 |
---- |
出廠餐具飲具 |
每個企業抽查1-2個批次自檢合格后待出廠的消毒餐具飲具 |
1.出廠餐具飲具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情況; 2.出廠餐具飲具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注相關內容情況(f)。 |
感官要求,游離性余氯、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大腸菌群、沙門氏菌 |
a.應當按照回收、除渣、浸泡、清洗、消毒、烘干、包裝、儲存的工藝流程設置功能區(間),采取有效分離或者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生產車間地面、墻面、頂棚應便于清潔,防止污垢積存、防霉。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GB31651)進行合規判定。
b.應當配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自動除渣、餐具飲具分揀與浸泡、自動噴淋清洗、消毒、烘干和自動包裝生產設備,包裝間應設置二次更衣室(內設更衣、流水洗手、干手和消毒設施)、專用物流通道、空氣消毒設施。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GB31651)進行合規判定。
c.用水由持有效衛生許可證供水單位供應的,原則上視為合規;用水為自建設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應的,檢查水質檢驗報告,供水設施中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應提供相應衛生許可批件,判定合規情況。
d.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均符合規定的判定為合規,有一項不符合規定的判定為不合規。
e.指建立出廠檢驗記錄并記錄出廠餐具飲具數量、消毒日期和批號、使用期限、出廠日期以及委托方(或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缺項視為不合規。
f.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在獨立包裝上標注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批號以及使用期限等內容,缺項視為不合規。
附表4
2024年生活飲用水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范圍和數量 |
檢查內容 |
檢測項目 |
城市集中式供水(a) |
轄區城市城區和縣城的全部水廠 |
1.持有衛生許可證情況; 2.水源衛生防護情況; 3.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 4.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情況; 5.水質經消毒情況; 6.開展水質自檢情況(d); 7.排查水質指標達標情況(e)。 |
出廠水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 |
農村集中式供水(b) |
轄區農村全部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水廠 |
1.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2.持有衛生許可證情況; 3.水源衛生防護情況; 4.水質經凈化、消毒處理情況。 |
|
轄區每個鄉鎮抽查10%的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c) |
|||
每個縣(區)、縣級市抽查30%在用集中式供水的鄉鎮(c) |
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
--- |
|
二次供水 |
每個縣(區)抽查10個二次供水設施,不足10個的全部檢查(c) |
1.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開展情況; 2.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情況; 3.設施防護及周圍環境情況; 4.儲水設備定期清洗消毒情況。 |
出水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 |
a.含小型集中式供水。
b.農村集中式供水為除城市城區和縣城之外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綜合衛生監督檔案、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檔案或記錄以及相關調查資料等信息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清單并實施雙隨機抽查。
d.開展水質自檢包括委托檢測。
e.查閱供水單位檢測資料,排查出廠水高氯酸鹽、乙草胺、硝酸鹽、渾濁度、高錳酸鉀指數、游離氯、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等9項指標達標情況。
附表5
2024年涉水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序號 |
類型 |
采樣地點與數量 |
檢查(檢測)項目/責任單位 |
送樣/報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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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輸配水設備 水處理材料 化學處理劑 |
輸配水設備生產企業 |
1.管材:采集直徑小于或等于25mm的管材配管件(每個品種1m×40根);直徑≧20cm×35cm封底4個 2.水箱:采集模擬水箱(20cm3)或模塊(50cm×50cm×3cm)4個; 3.球墨鑄鐵管件(內襯環氧樹脂)4個:滿足單個3L水量浸泡要求 4.橡膠密封件:總面積達到3000cm2要求,具體數量根據單個密封件面積計算。 |
1.生產企業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情況(監督機構負責) 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3.產品衛生安全性檢測(省疾控中心負責) |
各地于6月15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市支隊6月底前送省監督所。 |
|
水處理材料生產企業 |
1.活性炭每種產品4份,每份大于500g; 2.濾芯每種產品16支(直徑<3cm的32支)。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
化學處理劑生產企業 |
1.每種產品4份,每份凈含量大于500g或500ml。 2.消毒劑產品應抽于有效期限前15天的產品。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
實體經營企業 |
南安市抽檢1個城市商場、超市或專營商店,抽檢1個鄉鎮綜合或專營市場。每個單位抽檢1-3種產品。 |
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
——— |
|||
2 |
進口涉水 產品 |
抽檢轄區80%在華責任單位,每個單位抽檢產品。水質處理器每種產品抽4臺;管材、濾芯:抽檢數量同上。每個企業抽查1-3個產品。 |
1.生產企業符合《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情況(監督機構負責) 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3.產品衛生安全性檢測(省疾控中心負責) |
各地于6月15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市支隊6月底前送省監督所。 |
||
3 |
水質處理器 |
小型 |
每種產品抽4臺。如為龍頭凈水器應相應增加(滿足12升水量的2倍)。每個企業抽查1-2個產品。 |
|||
4 |
各縣(市、區)各抽檢1個在主要網絡平臺從事經銷活動的網店,不足的全部抽查,檢查網店所有產品。 |
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監督機構負責) |
——— |
|||
5 |
晉江抽檢2個城市商場、超市或專營商店,抽檢1個鄉鎮綜合或專營市場。每個單位抽檢1-3種產品。 |
1.標簽、說明書(監督機構負責) 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監督機構負責) |
||||
6 |
大型 |
1.檢查生產現場是否符合相關生產衛生條件; 2.是否存在生產無衛生許可的涉水產品; 3.用于涉水產品組裝的部件是否取得相關衛生許可批件或衛生安全合格證明等。 |
||||
7 |
供水設備 |
|||||
8 |
飲用水消毒設備 |
|||||
9 |
現制現售飲用水自動售水機 |
鯉城區、豐澤區轄區內抽檢1個經營單位,不足的全部抽查,每個單位抽查1-3個應用現場。 |
1.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監督機構負責) 2.出水水質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耗氧量等(區疾控中心負責) |
10月底前報送檢查(檢測)結果 |
||
a.所采集的樣品應同一生產日期或同一生產批號;
b.隨樣品上交時應附上批件復印件、說明書、采樣單;
c.被抽檢單位按附表中的企業進行抽檢或督查,如抽檢企業無抽檢樣品應附上未抽檢的相關筆錄等文書說明理由;
d.所采集的樣品經衛生安全性檢測的浸泡實驗后均報廢且不能回收。
附表6
2024年供水單位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轄區內城市集中式供水 |
轄區內二次供水 |
轄區內農村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集中式供水 |
轄區內農村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
||||
水廠總數 |
建立檔案數(a) |
單位/設施總數 |
建立檔案數(a)(b) |
水廠/設施總數 |
建立檔案數(a) |
水廠/設施總數 |
建立檔案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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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a.指按照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衛生監督信息并可通過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查閱的檔案數。
b.指以單位數或者設施數對應統計的檔案數。
附表7
2024年農村集中式供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衛生安全巡查服務 |
衛生監督管理 |
|||||||||||||
在用集中式供水的鄉鎮總數 |
抽查鄉鎮數 |
抽查鄉鎮中開展巡查服務鄉鎮數 |
抽查水廠或設施數 |
落實巡查服務水廠或設施數 |
持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數 |
水源衛生防護符合要求水廠或設施數 |
水質經凈化處理水廠或設施數 |
水質經消毒處理水廠或設施數 |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規模(a) |
小型(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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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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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指設計日供水為1000m3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
b.指設計日供水為100m3及以上的小型集中式供水。
附表8
2024年供水單位水質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單位類別 |
9項水質指標(a) |
6項水質指標 |
色度 |
渾濁度 |
臭和味 |
肉眼可見物 |
pH |
消毒劑余量 |
||||||||
排查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b) |
檢測單位數(c) |
合格單位數(d)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檢測單位數 |
合格單位數 |
|
城市集中式供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次供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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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中式供水(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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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f)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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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指GB5749-2022新增或提高限值要求的9項水質指標,即高氯酸鹽、乙草胺、硝酸鹽、渾濁度、高錳酸鉀指數、游離氯、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b.排查的9項指標全部符合GB5749-2022的供水單位數,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單位。
c.二次供水指檢測設施數。
d.為表中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消毒劑余量等6項檢測項目均合格的供水單位或二次供水設施數,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單位或設施。
e.為農村設計日供水1000m3及以上集中式供水。
f.為農村設計日供水100m3及以上小型集中式供水。
附表9
2024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檢查設施數 |
檢查內容符合要求設施數 |
檢查的二次供水設施中已開展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服務的設施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 ?。ㄈf元) |
||
供管水人員健康 體檢和培訓 |
設施衛生防護及 周圍環境 |
儲水設備定期 清洗消毒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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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0
2024年省級涉水產品衛生許可信息平臺和監督檔案情況匯總表
轄區內省級涉水產品衛生許可信息平臺 |
轄區內省級涉水產品衛生監督檔案 |
|||
省級平臺數(a) |
市、縣級平臺數(a) |
許可信息可對外查詢平臺數(b) |
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產品數 |
建立檔案數(c) |
|
|
|
|
|
a.指按照《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規定》要求建立的,用于公布轄區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的涉水產品目錄和批準文件內容的
信息平臺。
b.指現有省、市、縣級平臺中對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的涉水產品目錄和批準文件內容已實現對外查詢功能的平臺。
c.指按照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信息并可通過國家衛生健康監督信息報告系統查閱的檔案。多個產品填報在一個被監督單位檔案中,將該檔
案填報的產品數統計為檔案數。
附表11
2024年涉水產品經營單位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信息匯總表
單位類別 |
轄區內 單位數 |
檢查 單位數 |
單位 合格數(a) |
檢查 產品數 |
產品檢查合格數(b) |
發現無證產品數 |
檢測 產品數 |
產品檢測合格數 |
責令限期改正單位數 |
案件數 |
罰款金額(萬元) |
在華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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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實體經銷單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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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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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實體經銷單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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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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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網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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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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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單位(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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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a.產品取得衛生許可批件,產品檢查和檢測均合格的單位數。
b.產品取得衛生許可批件及標簽、說明書均合格的產品數。
c.產品數指應用現場數。
附表12
2024年飲用水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部分類別任務清單
單位類別 |
轄區單位總數 |
抽查單位數 |
備注 |
|
|
|
|
|
|
農村集中式供水 |
100m3≤設計日供水<1000m3 |
|
|
|
農村在用集中式供水的鄉鎮 |
|
|
|
|
二次供水 |
|
|
|
|
附件2
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萌藛挝宦殬I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主要檢查用人單位的職業病防治管理組織和措施建立情況,職業衛生培訓情況,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開展情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評價開展情況,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設置情況,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配備、使用、管理情況,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情況。
?。ǘ┞殬I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主要檢查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活動情況,包括技術服務機構是否持有效資質(批準)證書,是否在批準得資質范圍內開展工作,出具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人員、儀器設備、場所是否滿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情況等。
?。ㄈ┓派湓\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檢查放射診療機構建設項目管理情況,放射診療場所管理及其防護措施情況,放射診療設備管理情況,放射工作人員管理情況,開展放射診療人員條件管理情況,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員的保護情況,放射事件預防處置情況,職業病人管理情況,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情況,核醫學診療管理情況,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況;放射治療管理情況等。
?。ㄋ模┞殬I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否按照備案范圍開展工作;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否指定主檢醫師或者指定得主檢醫師是否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職業病診斷機構是否超出診療登記范圍從事職業病診斷;出具的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儀器設備場所是否滿足工作要求,質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按照規定參加質量控制評估,或者質量控制評估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得;是否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檔案管理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勞動者保護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職業病的告知、通知、信息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等。
二、工作要求
?。ㄒ唬﹨^衛監所根據轄區內職業病防治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職業病實際情況確定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隨機抽查對象。參加分類監督執法試點地區結合本地分類實施方案進行抽查。隨機抽查底數依據2019年以來監督檢查數據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庫數據。監督抽查的用人單位數量不得低于附表1注釋中標注的各地監督目標戶數。轄區內注冊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雙隨機抽查比例為60%,并避免與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質量檢測抽取機構重復。區衛監所應統籌安排好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對同一單位因同一事項重復檢查。在對用人單位、放射診療機構的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有關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延伸檢查,落實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地的屬地監管職責,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ǘ﹨^衛監所要切實加強對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按照抽查工作計劃表及監督信息報告卡要求填報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數據信息,所有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不需另外報送紙質報表。要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案件信息公開、向被監督單位開具監督檢查執法文書等工作。請于2024年6月18日前、11月19日前分別將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總結、全年總結報送區衛健局衛監股和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
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職業與學校執法科 黃建偉 吳玉雙 電話:0595-28066255 郵箱:1986530639@qq.com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郵箱:lcwjk2018@163.com
附表:1.2024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
劃表
2.2024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
總表
3.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
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4.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
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5.2024年放射診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
機構國家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4年放射診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7.2024年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
國家監督抽查匯總表
8.2024年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
任務清單
附表1
2024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任務 |
重點檢查內容 |
|
用人單位 |
*抽查用人單位數量各設區市不得低于注釋中的監督目標戶數。 |
1.職業病防治管理組織和措施 |
1.是否按規定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是否建立、落實及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
2.職業衛生培訓 |
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是否按規定的周期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內容、時間是否符合要求。 |
||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 |
是否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是否按程序開展評審及存檔、公示。 |
||
*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是否如實、及時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
5.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 |
1.是否按規定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評價,是否進行檢測結果的報告和公布; 2.是否按規定配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并及時維護、保養,是否按規定發放、管理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勞動者佩戴使用。 |
||
6.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是否按規定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告知職業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
||
7.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 |
是否按規定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 |
||
8.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 |
1.是否按規定處置職業病人、疑似職業病人; 2.是否為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提供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資料。 |
注:1.監督目標戶數:鯉城23戶。2.重點檢查內容中“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是必查項。
附表2
2024年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轄區單位數 |
抽查單位數 |
不合格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職業病防治管理組織和措施 |
職業衛生培訓 |
建設項目“三同時” |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 |
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 |
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 |
職業病病人和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 |
|||||||||||
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衛生培訓不合格單位數 |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不合格單位數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合格單位數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評價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防護用品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病危害警示和告知不合格單位數 |
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不合格單位數 |
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處置不合格單位數 |
未為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提供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關系等相關資料單位數 |
案件查處數 |
警告單位數 |
罰款(萬元) |
責令停止作業單位數和提請關閉單位數 |
||||
用人 單位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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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附表3
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查任務 |
重點檢查內容 |
|
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抽取轄區內注冊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60%開展監督檢查 |
1.資質證書 |
1.是否未取得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認可擅自從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情形。 |
2.業務范圍 及出具證明 |
1.是否超出資質認可范圍從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 2.是否出具虛假的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報告或其他虛假證明文件。 |
||
3.技術服務相關工作要求 |
1.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開展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現場采樣、現場檢測、樣品管理、實驗室分析、數據處理及應用、危害程度評價、防護措施及其效果評價、技術報告編制等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活動; 2.是否存在具備自行檢測條件而委托其他機構檢測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檢測的機構不具備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和相應檢測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機構實施樣品現場采集和檢測結果分析及應用等工作的情形; 3.是否以書面形式與用人單位明確技術服務內容、范圍以及雙方的責任; 4.是否轉包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項目; 5.是否擅自更改、簡化技術服務程序和相關內容; 6.是否按規定在網上公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報告相關信息; 7.是否按規定向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送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相關信息。 |
||
4.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
1.是否使用非本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從事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活動; 2.是否安排未達到技術評審考核評估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 3.是否在職業衛生或放射衛生技術服務報告或者有關原始記錄上代替他人簽字; 4.是否未參與相應技術服務事項而在技術報告或者有關原始記錄上簽字。 |
附表4
2024年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監督檢查對象 |
轄 區 單 位 數 |
抽 查 單 位 數 |
不合格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資質證書 |
技術服務規范性 |
案件查處數 |
警告 單位數 |
罰款 ?。ㄈf元) |
沒收 違法 所得 ?。ㄈf元) |
||||||||
無資質擅自從事檢測、評價服務單位數 |
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單位數 |
超出資質認可范圍從事技術服務單位數 |
出具虛假證明文件單位數 |
不符合技術服務相關工作要求單位數 |
不符合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要求單位數 |
|
|
|
|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
|
|
|
|
|
|
|
|
|
|
|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
|
|
|
|
|
|
|
|
|
|
|
|
|
附表5
2024年放射診療、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 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放射診療機構 (含中醫醫療機構) |
20% |
1.建設項目管理情況;2.放射診療場所管理及其防護措施情況;3.放射診療設備管理情況;4.放射工作人員管理情況;5.開展放射診療人員條件管理情況;6.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員的保護情況;7.放射事件預防處置情況;8.職業病人管理情況;9.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情況;10.核醫學診療管理情況;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況;12.放射治療管理情況。 |
|
2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
50% |
1.職業病診斷機構是否在備案的范圍內開展工作;2.出具的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3.技術人員是否滿足工作要求;4.儀器設備場所是否滿足工作要求;5.質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要求;6.檔案管理是否符合相關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8.勞動者保護是否符合相關要求;9.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職業病的告知、通知、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
|
3 |
職業病診斷機構 |
50% |
附表6
2024年放射診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 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放射診療建設項目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診療場所及其防護措施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診療設備及配套設施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工作人員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開展放射診療的人員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對患者、受檢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員的保護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事件預防處置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職業病人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檔案管理與體系建設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核醫學診療過程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性同位素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放射治療過程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管理制度不符合有關規定單位數 |
案件查處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
放射診療機構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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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附表7
2024年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未在備案范圍內開展工作單位數 |
出具的報告書、診斷證明書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人員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單位數 |
儀器設備場所不能滿足工作要求單位數 |
出具虛假證明文件 |
質量控制、程序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檔案管理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管理制度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勞動者保護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禁忌、疑似職業病、職業病的告知、通知、報告不符合相關要求單位數 |
案件查處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
|
|
|
|
|
|
|
|
|
|
|
|
|
|
職業病診斷機構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
|
|
|
|
|
附表8
2024年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清單
單位類別 |
轄區單位總數 |
抽查單位數 |
抽取比例 |
備注 |
|
用人單位 |
|
|
|
|
|
技術服務機構 |
職業衛生 |
|
|
|
|
放射衛生 |
|
|
|
|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 |
|
|
|
|
|
職業病診斷機構 |
|
|
|
|
|
放射診療機構 |
|
|
|
|
附件3
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檢查對象
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一級及以上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全部納入綜合評價范圍,提升未定級醫療機構綜合評價比例,其中對上一年度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為重點監督單位的100%檢查。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A防接種管理情況。接種單位和人員資質情況;接種疫苗公示情況;接種前告知、詢問受種者或監護人有關情況;執行“三查七對一驗證”情況;疫苗的接收、購進、儲存、配送、供應、接種和處置記錄情況。犬傷門診預防接種監督檢查全覆蓋。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情況。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制度情況;開展疫情報告管理自查情況;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卡填寫情況;是否存在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情況。
?。ㄈ﹤魅静∫咔榭刂魄闆r。建立預檢、分診制度情況;按規定為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診療情況;消毒處理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污水和醫療廢物情況;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職責情況;發現傳染病疫情時,采取傳染病控制措施情況。
?。ㄋ模┫靖綦x措施落實情況。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度情況;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情況;消毒隔離知識培訓情況;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情況;醫療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情況。二級以上醫院以口腔科(診療中心)、血液透析和內鏡室(診療中心)為檢查重點,若無相關科室的,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重點科室。一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以醫院口腔科或口腔診所、美容醫院、血液透析中心為檢查重點,若無相關科室的,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重點科室。
?。ㄎ澹┽t療廢物處置。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情況;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情況;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建立情況;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及處置情況。
?。┎≡⑸飳嶒炇疑锇踩芾怼嶒炇胰〉门鷾驶蜻M行備案情況;從事實驗活動的人員培訓、考核情況;實驗檔案建立情況;實驗結束將菌(毒)種或樣本銷毀或者送交保藏機構保藏情況。
三、工作要求
?。ㄒ唬﹨^衛監所要高度重視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結合常態化疫情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要與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工作相結合,抽到的單位采取分類監督綜合評價方式進行檢查。同時,要加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信息報告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未履行法定職責的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區衛監所要切實加強上報數據信息的審核,保證數據信息項目齊全、質量可靠,請于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請于2024年6月5日、11月5日前將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區衛健局衛監股和市衛計執法支隊。
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傳染病與消殺執法科劉燕珍,電話:28066284,郵箱:qzwjscxk@163.com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郵箱:lcwjk2018@163.com
附表:1.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
監督抽查匯總表
2.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
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附表1
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縣(市、區)
|
監督評價結果 |
|||||||||||||||||||||||||||||
監督類別 |
單位 |
綜合管理 |
預防接種管理 |
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 |
||||||||||||||||||||||||||
評價單位 |
優秀 單位 |
合格 單位 |
重點 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 優秀 |
該項 合格 |
重點 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 優秀 |
該項 合格 |
重點 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 優秀 |
該項 合格 |
重點 監督 |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
總計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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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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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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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 |
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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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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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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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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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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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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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 (其中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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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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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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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續
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監督類別 |
監督評價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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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疫情控制 |
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 |
醫療廢物處置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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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評價單位 |
該項優秀 |
該項合格 |
重點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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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合計(家)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單位數(家) |
百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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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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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 |
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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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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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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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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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 ?。ㄆ渲性\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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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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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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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審核人:
附表2
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縣(市、區)
監督對象 |
轄區 機構數 |
檢查 機構數 |
發現違法行為機構數 |
案件數 |
行政 處分 人員數 |
行政處罰單位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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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證 ?。遥?o:p> |
警告(家) |
罰款(家) |
罰款金額 (萬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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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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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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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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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醫療機構 ?。ㄆ渲性\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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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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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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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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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件4
2024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檢查對象
?。ㄒ唬┥a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除抗抑菌制劑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100%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第三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同時生產第一類和第二類消毒產品的生產企業按生產第一類消毒產品的生產企業抽取。
?。ǘ┙洜I單位。抽查轄區線上線下經營單位如醫藥公司、零售藥店、母嬰用品店、商鋪和互聯網銷售平臺等,抽查轄區內的經營單位應不少于3家。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译S機監督抽查與分類監督綜合評價試點工作統籌推進,按照《2023年福建省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督綜合評價試點實施方案》(閩衛監督函〔2023〕410號)要求,對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從綜合管理、生產過程管理、產品衛生質量管理、產品抽檢等4個方面,做好綜合評價工作。
?。ǘ┏椴楫a品及檢測項目詳見附表1。
第一類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到的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全部抽樣檢驗,重點抽查含氯消毒劑。
第二類消毒產品:
1.抗(抑)菌劑產品。隨機抽取經營使用單位不少于2個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所抽產品的生產或責任單位應為福建省內的),樣品要求為每個樣品(同一規格、同一型號)數量≥10個包裝,樣品總量≥100g,并附產品說明書、標簽標識和原包裝。依據《關于印發消毒產品中丙酸氯倍他索和鹽酸左氧氟沙星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54號)、WS/T 685-2020《消毒劑與抗抑菌劑中抗真菌藥物檢測方法與評價要求》、《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等標準進行檢驗,重點檢測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質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等(不僅限于上述2種),具體檢測項目由省衛健委確定后指定或委托有關檢驗機構負責檢測。抽取本省份企業生產的產品,重點在醫藥公司、零售藥店、母嬰店、商場超市、嬰幼兒洗浴及游泳場所、醫院等經營使用單位采樣。同時檢查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包裝等是否規范,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宣傳療效的情況。
2.除抗(抑)菌劑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按照雙隨機任務清單各企業抽取1-3個樣品,重點抽查次氯酸消毒劑。
第三類消毒產品:按照雙隨機任務清單抽樣檢驗,重點抽查成人排泄物衛生用品、婦女經期衛生用品。
被抽查企業抽中類別消毒產品的數量不足時,則以該企業其他類別消毒產品數量補足。
三、工作要求
?。ㄒ唬┫井a品監督抽查要堅持問題導向,逐一核查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規范情況、已備案抗(抑)菌制劑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合規情況、抗(抑)菌膏、霜、凝膠等劑型是否非法添加激素等禁用物質情況。
?。ǘ┘哟髾z測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F場抽查和采樣應當按照《健康相關產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規定》執行,抽查過程中發現可疑消毒產品時,及時采樣送檢,加大抽樣檢測力度,防范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發現添加違禁物質行為,應當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一查到底,依法從嚴查處;發現非本轄區問題產品,要及時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大聯合查處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ㄈ┱埿l監所于2024年5月27日前完成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產品采樣、報表匯總(附表4)和送樣任務,9月30日前完成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摸底檢查任務,并將本地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檢查和抗(抑)菌制劑膏、霜、凝膠劑型抽查工作總結(電子版)、檢查案件查處匯總表(附表5、6)和違法添加禁用物質產品清單(附表7)報送市衛計執法支隊和區衛健局衛監股,重大案件及重要情況隨時報告。其他的抽查任務和數據填報工作要于2024年10月21日前完成,消毒產品國家監督抽查表頭標記有“★”的匯總表尚不能通過“信息報告系統”個案填報直接生成,需填報匯總表上報信息。請于2023年6月3日、11月1日前將屬地消毒產品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市衛計執法支隊和區衛健局衛監股。
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傳染病與消殺執法科黃暉,電話:28066284,郵箱:qzwjscxk@163.com
送(寄)樣地址:泉州市鯉城區東街445號泉州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郵箱:lcwjk2018@163.com
附表:1.2024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2.2024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檢查表
3.2024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4.2024年抗(抑)菌制劑類膏、霜、凝膠劑型消毒產品抽樣匯總表
5.2024年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
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6.2024年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國家隨機監督
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7.2024年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違法添加禁用
物質產品清單
附表1
2024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表
抽查 企業 |
抽查產品 |
檢查(檢驗)項目/責任單位 |
檢驗/判定依據 |
送樣/報告日期 |
|
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
被抽取到的生產企業的產品全部抽樣檢驗 |
消毒劑 滅菌劑 ?。ㄖ攸c檢查含氯消毒劑) |
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及穩定性試驗(省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各地于5月27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計執法支隊,市衛計執法支隊于6月1日前將樣品送至省所,省疾控中心9月30日前出具檢測報告 |
消毒器械 |
主要殺菌因子強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省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滅菌器械 |
實驗室滅菌試驗檢測,其中壓力蒸汽滅菌器、環氧乙烷滅菌器、過氧化氫氣體等離子體低溫滅菌器用生物指示物進行滅菌效果檢測(省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生物指示物 |
含菌量檢驗(省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衛生部消毒產品檢驗規定》、GB18282《醫療保健產品滅菌化學指示物》及產品企業標準 |
|||
第一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
被抽取到的生產企業的產品全部抽樣檢驗 |
滅菌效果化學指示物 |
按照說明書的滅菌周期進行變色性能檢測(省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衛生部消毒產品檢驗規定》、GB18282《醫療保健產品滅菌化學指示物》及產品企業標準 |
各地于5月27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計執法支隊,市衛計執法支隊于6月1日前將樣品送至省所,省疾控中心9月30日前出具檢測報告 |
抗(抑)菌劑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 生產企業 |
按照雙隨機任務清單各企業抽取1-3個樣品 |
醫療器械中低水平消毒劑、空氣消毒劑、手消毒劑、物體表面消毒劑、游泳池水消毒劑(物表消毒劑重點檢查低溫消毒劑) |
空氣消毒劑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空氣現場或模擬現場試驗),游泳池水消毒劑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大腸桿菌殺滅試驗),其他消毒劑進行有效成分含量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設區市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低溫消毒劑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各地于8月10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計執法支隊,支隊于8月15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9月30日前出具檢測報告,反饋至市支隊并報至市衛健委 |
空氣消毒器、紫外線殺菌燈、食具消毒柜、產生化學因子的其他消毒器械和中、低水平消毒器械 |
空氣消毒器做現場或模擬現場試驗,紫外線殺菌燈進行紫外線輻照強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現場或模擬現場試驗),食具消毒柜主要進行殺菌因子強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大腸桿菌殺滅試驗),其他消毒器械、中水平和低水平消毒器械進行主要殺菌因子強度或濃度檢測(不能進行此項檢測的做一項抗力最強微生物實驗室殺滅試驗)(設區市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
抗(抑)菌劑以外的第二類消毒產品 生產企業 |
按照雙隨機任務清單各企業抽取1-3個樣品 |
化學指示物(用于測定化學消毒劑濃度的化學指示物、用于測定紫外線強度的化學指示物、用于滅菌過程監測的化學指示物、B-D紙或包)、帶有滅菌標示的滅菌物品包裝物 |
變色性能檢驗(設區市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相關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及產品企業標準 |
各地于8月10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計執法支隊,支隊于8月15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9月30日前出具檢測報告,反饋至市支隊并報至市衛健委 |
100%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 |
各縣(市、區)隨機抽取經營使用單位不少于2個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所抽產品的生產或責任單位應為福建省內的) |
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 |
禁用物質檢驗(檢測項目由省衛健委確定,委托省疾控中心或福州海關技術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檢測) |
《關于印發消毒產品中丙酸氯倍他索和鹽酸左氧氟沙星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0〕54號)、WS/T 685-2020《消毒劑與抗抑菌劑中抗真菌藥物檢測方法與評價要求》等標準 |
各地于5月27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計執法支隊,市衛計執法支隊于6月1日前將樣品送至省所 |
第三類消毒產品生產企業 |
按照雙隨機任務清單抽樣檢驗 |
排泄物衛生用品(重點檢查成人排泄物衛生用品) |
產品微生物指標檢驗(采樣單位所在地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 |
各地于8月10日前將樣品送至市衛計執法支隊,支隊于8月15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9月30日前出具檢測報告,反饋至市支隊并報至市衛健委 |
婦女經期衛生用品 |
產品微生物指標檢驗(采樣單位所在地疾控中心負責) |
《消毒技術規范》、GB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 |
備注:1.隨樣品上交時應附上樣品匯總表、采樣單、產品企業標準;
2.檢驗標準為現行有效版本。
附表2
2024年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檢查表
企業名稱: 衛生許可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從業人員總數: 生產車間面積: m2
項目 |
風險類別 |
重點檢查內容 |
檢查結果 |
備注 |
衛生許可 持證情況 |
全部類別 |
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企業生產地址是否與實際一致 |
是□ 否□ |
|
生產類別、項目是否與實際一致 |
是□ 否□ |
|
||
衛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 |
是□ 否□ |
|
||
生產條件 |
全部類別 |
生產車間布局、流程、生產設施設備是否與申報時一致 |
是□ 否□ |
|
第一類產品 |
醫療器械高水平消毒劑、滅菌劑生產用水是否符合相應要求 |
是□ 否□ |
|
|
皮膚黏膜消毒劑的凈化車間和生產用水是否符合相應要求 |
是□ 否□ |
|
||
生物指示物、滅菌效果化學指示物、醫療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滅菌器械的生產設施是否符合相應要求 |
是□ 否□ |
|
||
第二類產品 |
用于皮膚黏膜的抗(抑)菌的凈化車間、生產用水、生產設施是否符合相應要求 |
是□ 否□ |
|
|
第三類產品 |
空氣消毒設施是否符合相應要求 |
是□ 否□ |
|
|
生產過程 |
全部類別 |
是否有合格的出廠檢驗報告 |
是□ 否□ |
|
是否有合格的生產記錄 |
是□ 否□ |
|
||
原材料衛生質量 |
全部類別 |
是否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符合企業標準要求,并能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或相應的產品質量證明材料 |
是□ 否□ |
|
第一、二類 |
是否使用禁用物質,第二類產品重點檢查抗(抑)菌制劑 |
是□ 否□ |
|
|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
第一、二類 產品 |
企業需要進行衛生安全評價的第一類消毒產品數量 |
個 |
|
已完成衛生安全評價的第一類消毒產品數量 |
個 |
|
||
企業需要進行衛生安全評價的第二類消毒產品數量 |
個 |
|
||
已完成衛生安全評價的第二類消毒產品數量 |
個 |
|
||
在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的第一、二類消毒產品數量 |
個 |
|
||
是否有未按要求進行衛生安全評價的消毒產品 |
是□ 否□ |
個 |
||
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是否均合格 |
是□ 否□ |
|
||
各評價報告內容是否完整 |
是□ 否□ |
|
||
消毒產品標簽(銘牌)、說明書 |
全部類別 |
產品名稱是否符合健康相關產品命名規定 |
是□ 否□ |
|
應標注內容項目是否齊全、正確(如) |
是□ 否□ |
|
||
有無虛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 |
是□ 否□ |
|
||
有無禁止標注的內容 |
是□ 否□ |
|
||
非消毒產品是否標注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 |
是□ 否□ |
|
檢查人: 檢查時間: 年 月 日
附表3
★2024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省(區、市)
企業檢查情況 |
產品抽檢情況 |
違法行為處理 |
||||||||||||
產品類別 |
轄區生產企業數 |
檢查生產企業數 |
不合格數 |
抽檢產品數 |
不合格數 |
責令 改正(家) |
案件數 ?。?o:p> |
吊銷許可證(家) |
警告(家) |
罰款 單位數 (家) |
罰款 金額 (萬元) |
涉案 金額 ?。ㄈf元) |
公示 不合格 企業數 |
公示 不合格 產品數 |
第一類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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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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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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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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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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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表4
★抗抑菌制劑類消毒產品抽樣匯總表
送樣單位:
序號 |
產品責任單位名稱 |
生產企業名稱 |
生產企業地址 |
品名 |
規格等 |
填表示例 |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市***縣邊貿旅游區324線北側 |
嬰爽美寶維膚膏 |
規格:15g/支、數量:10支、生產日期:20200412、生產批號:2024/12/025、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閩衛消證字(***)第***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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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 2024年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市)
轄區企業數 |
檢查企業數 |
存在違法行為企業數 |
衛生許可證不符合要求企業數 |
生產條件、過程不符合要求企業數 |
立案數 |
行政處罰企業數 |
曝光違法單位數 |
||||
吊銷許可證 |
警告 |
罰款 |
罰款(萬元)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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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表6
★2024年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案件查處匯總表
?。▍^、市)
抽檢經營使用單位數 |
抽檢產品數 |
不合格產品數 |
非法添加禁用物質產品數 |
標簽說明書不規范產品數 |
違法違規宣傳療效產品數 |
衛生安全評價報告不規范產品數 |
立案數 |
行政處罰企業數 |
曝光違法單位數 |
|||
警告 |
罰款 |
罰款(萬元)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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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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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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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表7
★2024年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違法添加禁用物質產品清單
?。▍^、市)
序 號 |
不合格產品名稱 |
批 號 |
產品責任單位名稱 |
產品生產企業名稱 |
檢測報告結果 |
備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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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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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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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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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附件5
2024年醫療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檢查對象
抽查轄區醫療機構(含醫療美容機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抽取比例見附表。
二、監督檢查內容
?。ㄒ唬┽t療機構監督。
1.醫療機構資質(《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診療活動)管理情況。
2.醫療衛生人員(醫師、護士、醫技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行為)管理情況。
3.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和醫療器械管理情況。
4.醫療技術(禁止類技術、限制類技術、醫療美容、臨床基因擴增)管理情況。
5.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等)管理情況。
6.抽查重點病歷情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收費管理、醫保基金使用等)。
7.生物醫學研究(資質資格、登記備案、倫理審查等)管理情況。
8.政策落實情況(公立醫療機構不得開設營利性藥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等)。
?。ǘ┽t療美容機構監督。
1.醫療美容機構資質管理情況。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是否進行醫療美容診療科目登記;是否按照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2.執業人員管理情況。執業人員是否取得資質并完成執業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滿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執業醫師超執業范圍或在非注冊的地點開展診療活動的情況。
3.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情況。在使用環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超出適應癥范圍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等。
4.醫療美容廣告發布管理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發布醫療美容廣告的行為。
5.醫療技術(禁止類技術、限制類技術)管理情況。
6.醫療文書管理情況。
?。ㄈ┠笅氡=〖夹g服務機構監督。
1.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設置人類精子庫的機構執業資質和人員執業資格情況。
2.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機構是否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人員是否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是否進行登記查驗;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產前篩查與診斷是否規范;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是否查驗身份證、結婚證;開展產前診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服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相關技術服務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則;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病歷、記錄、檔案等醫療文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設置禁止“兩非”的警示標志;是否依法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廣告。
3.制度建立及實施情況。是否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制度;是否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是否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是否建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情況;是否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實施情況。
4.規范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項檢查。是否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基本標準;是否遵守臨床、實驗室等操作規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參與實施代孕、偽造或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濫用性別鑒定技術等行為;是否存在無相應技術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行為。
三、結果報送要求
?。ㄒ唬┱埿l監所于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轄區醫療衛生國家監督抽檢信息報送工作,匯總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請于2024年5月31日、11月15日前將醫療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市衛計執法支隊及區衛健局衛監股。
?。ǘ﹨^衛監所要強化處理措施,對于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對于違反政策要求但無行政處罰依據的,要下達監督意見書,同時向區衛健局報告,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時報告。
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醫療衛生執法科 賴萍萍
電 話:28066285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郵箱:lcwjk2018@163.com
附表:1.2024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4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3.2024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
計劃表
4.2024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5.2024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
抽查工作計劃表
6.2024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
查匯總表
附表1
2024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醫院(含中醫院、婦幼保健院) |
15% |
1.醫療機構資質(《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診療活動)管理情況。 2.醫療衛生人員(醫師、護士、醫技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行為)管理情況。 3.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和醫療器械管理情況。 4.醫療技術(禁止類技術、限制類技術、醫療美容、臨床基因擴增)管理情況。 5.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等)管理情況。 6.抽查重點病歷情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收費管理、醫保基金使用等)。 7.生物醫學研究(資質資格、登記備案、倫理審查等)管理情況。 8.政策落實情況(公立醫療機構不得開設營利性藥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公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等)。 |
根據各醫療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
5% |
||
3 |
衛生院 |
|||
4 |
村衛生室(所) |
|||
5 |
診 所 |
|||
其他醫療機構 |
附表2
2024年醫療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 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醫療機構資質管理 |
醫療衛生人員管理 |
藥品和醫療器械管理 |
醫療技術與生物醫學研究管理 |
醫療文書管理 |
政策落實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單位數 |
吊銷診療科目單位數 |
|||||||||||||||||||||
執業許可證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外國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臺灣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鄉村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護士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技人員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抗菌藥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禁止臨床應用技術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限制臨床應用技術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療美容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臨床基因擴增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生物醫學研究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處方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病歷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醫學證明文件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抽查重點病歷不合格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開設營利性藥店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加價銷售醫用耗材單位數 |
公立醫療機構薪酬與業務收入掛鉤單位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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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含中醫院、婦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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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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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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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衛生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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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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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醫療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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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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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2024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 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醫療美容機構 |
50% |
1.醫療美容機構資質管理情況。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是否進行醫療美容診療科目登記;是否按照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2.執業人員管理情況。執業人員是否取得資質并完成執業注冊,執業人員是否滿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執業醫師超執業范圍或在非注冊的地點開展診療活動的情況。 3.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情況。在使用環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超出適應癥范圍使用藥品、醫療器械等。 4.醫療美容廣告發布管理情況。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內容發布醫療美容廣告的行為。 5.醫療技術(禁止類技術、限制類技術)管理情況。 6.醫療文書管理情況。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內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 |
20% |
附表4
2024年醫療美容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 類別 |
轄區內機構總數 |
檢查機構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醫療美容機構執業資質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未按照備案的醫療美容項目級別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機構數 |
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機構數 |
執業人員資格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師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護士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藥物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療器械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療美容廣告發布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醫療文書管理不符合要求機構數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執業機構許可證機構數 |
吊銷人員資格證機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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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美容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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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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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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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2024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婦幼保健機構 |
50% |
1.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設置人類精子庫的機構執業資質和人員執業資格情況。 2.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機構是否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人員是否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是否進行登記查驗;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產前篩查與診斷是否規范;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是否查驗身份證、結婚證;開展產前診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服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相關技術服務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則;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病歷、記錄、檔案等醫療文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設置禁止“兩非”的警示標志;是否依法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廣告。 3.制度建立及實施情況。是否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制度;是否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是否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是否建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情況;是否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關制度實施情況。 4.規范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項檢查。是否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基本標準;是否遵守臨床、實驗室等操作規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參與實施代孕、偽造或買賣出生醫學證明、濫用性別鑒定技術等行為;是否存在無相應技術資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行為。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其他醫療、保健機構 |
50% |
附表6
2024年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 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機構及人員資質情況 |
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
制度建立情況 |
查處案件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吊銷執業機構許可證單位數 |
吊銷人員資格證單位數 |
||||||||||||||||||||
機構執業資質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人員資格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機構未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單位數 |
人員未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人工終止妊娠手術進行登記查驗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產前篩查與診斷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查驗身份證、結婚證單位數 |
未按要求開展產前診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服務單位數 |
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未按要求遵守知情同意原則單位數 |
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不符合相關規定單位數 |
病歷、記錄、檔案等文書不符合相關規定單位數 |
未按要求設置禁止“兩非”警示標志單位數 |
違法發布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廣告單位數 |
存在買賣精子、買賣卵子、代孕、偽造和買賣出生醫學證明等違法犯罪行為單位數 |
未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管理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人工終止妊娠登記查驗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初生缺陷報告制度單位數 |
未建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制度單位數 |
不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單位數 |
|||||||
婦幼保健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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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醫療、保健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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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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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24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方案
一、監督檢查對象
抽查轄區采供血機構、醫療機構,抽取比例見附表。
二、監督檢查內容
1.一般血站(中心血站)。檢查執業資質情況、血源管理情況、血液檢測情況、包裝儲存與運輸情況、檢查醫療廢物處理情況等。
2.臨床用血(用血來源、管理組織和制度,血液出入庫,臨床輸血)等。
三、結果報送要求
請衛監所于2024年11月8日前完成轄區血液國家監督抽檢信息報送工作,匯總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數據為準。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將醫療衛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階段性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和區衛健局衛監股。
聯系人:市衛生計生執法支隊醫療衛生執法科 賴萍萍
電 話:28066285
區衛健局聯系人:張舒紅
聯系電話:22355890,郵箱:lcwjk2018@163.com
附表:1.2024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2.2024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附表1
2024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監督檢查對象 |
抽檢比例 |
檢查內容 |
備注 |
1 |
一般血站 |
100% |
1.資質管理: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從業人員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或者執業注冊而從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 2.血源管理:按規定對獻血者、獻血漿者進行身份核實、健康征詢和體檢;按要求檢測新漿員和間隔180天的漿員的血漿(血液);未超量、頻繁采集血液(血漿);未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漿)。 3.血液檢測:血液(血漿)檢測項目齊全;按規定保存血液標本;按規定保存工作記錄;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血漿),按有關規定處理;按規定制備全血及成分血。 4.包裝儲存運輸:包裝、儲存、運輸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5.其它:未非法采集、供應、倒賣血液、血漿,無不符合相關文件要求的情況。 6.特殊血站管理:按規定依法執業;按規定科學宣傳、規范處理醫療廢物;按要求采集制備臍帶血、開展核酸檢測。 7.臨床用血(用血來源、管理組織和制度,血液出入庫,臨床輸血)管理情況。 |
根據各機構業務開展情況,檢查內容可合理缺項。 |
2 |
醫院(含中醫院) |
6% |
附表2
2024年血液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匯總表
單位類別 |
轄區內單位總數 |
檢查單位數 |
不合格情況 |
行政處罰情況 |
|||||||||||||||||||||
資質管理 |
血源管理 |
血液檢測 |
包裝儲存運輸 |
其他 |
特殊血站管理 |
臨床用血管理 |
案件查處數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
未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單位數 |
從業人員未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或者執業注冊而從事血液安全工作單位數 |
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單位數 |
未按規定對獻血者、獻血漿者進行身份核實、健康征詢和體檢單位數 |
未按要求檢測新漿員和間隔180天的漿員的血漿單位數 |
超量、頻繁采集血液(漿)的單位數 |
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漿)單位數 |
血液(漿)檢測項目不齊全單位數 |
未按規定保存血液標本的單位數 |
未按規定保存工作記錄的單位數 |
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漿),未按有關規定處理單位數 |
全血及成分血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單位數 |
包裝、儲存、運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單位數 |
非法采集、供應、倒賣血液、血漿單位數,不符合相關文件要求的情況 |
未按規定依法執業 |
未按規定科學 宣傳、規范處理醫療廢物 |
未按要求采集制備臍帶血、開展核酸檢測 |
用血來源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血液出入庫不符合要求的單位數 |
用血管理組織和制度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臨床輸血管理不符合要求單位數 |
|
|
|||
一般血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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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含中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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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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