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5-0200-2022-00031
    • 備注/文號:泉鯉民規〔2022〕95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0
    鯉城區民政局 鯉城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
    來源:鯉城區民政局 時間:2022-08-10 09:08

    各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臨時救助制度,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建立健全兜底有力、響應及時、覆蓋全面的救急難機制,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第649號令)和《福建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臨時救助工作規范>的通知》(閩民?!?019〕121號)和臨時救助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要求:

      (一)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制度效能,有效解決群眾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難,強化兜底保障作用,進一步提升臨時救助時效性,使臨時救助資金向最需要的群體傾斜,筑牢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后一道防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ǘ┡R時救助實行區、街道分級負責制。區民政局負責統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臨時救助的工作,是區級臨時救助審核審批的責任主體。街道辦事處是申請受理、調查核實、張榜公示、審核并受區民政局委托審批本級臨時救助的責任主體。社區居委會協助街道辦事處做好臨時救助日常服務工作。

      二、對象范圍

      (一)臨時救助不針對特定人群、身份,只確定是否發生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根據困難情形,臨時救助對象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

      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溺水、交通事故、人身傷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度傷殘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未獲得相關保險補償、賠償或雖獲得相關保險補償、賠償,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

      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幾類對象:

      1. 因醫療、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和個人,原則上其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于我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人均金融資產扣除剛性支出后不超過我區年低保標準的6倍。

      2. 因實施危房改造、災后倒損房屋恢復重建、易地搬遷造成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家庭和個人、特困人員。

      3. 因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養或因病住院照料護理需求,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出現嚴重困難的特困人員。

      4. 因生活成本增加,導致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和個人。

      5. 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中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重癥精神病患者和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精神病患者,在院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和住院生活費用予以救助。

     ?。ǘ﹨^民政局可根據我區實際確定有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和個人作為急難型或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

     ?。ㄈ┮蜃匀粸暮Α⑹鹿蕿碾y、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需要開展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屬于疾病應急救助范圍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以上情況按有關規定執行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可納入臨時救助范圍。

      (四)本實施意見中所述家庭成員、家庭,按照低保政策規定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范圍進行認定。

      三、標準和方式

      (一)救助標準

      1.對急難型救助對象,可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的方式進行救助,其中:對困難程度較輕的,及時給予3000元(含)以下的救助,且不得低于我區單人次1個月的低保標準;對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對象確定救助金額;對困難持續時間較長、后續支出壓力較大的急難型救助對象,可在給予急難型救助后轉為支出型救助對象,并按支出型救助對象審核審批程序進行二次救助。

      2.對支出型救助對象,實行分類限額補貼救助。具體救助標準根據救助對象困難原因、程度、種類等因素,也可按醫療、教育等自付費用分類分段分檔救助。一個家庭全年臨時救助金額累計最高限額為30000元。具體救助標準如下:

     ?。?)重病患者的救助金額根據救助對象提供的醫院正規發票確定,已獲得基本醫療保險、合作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或保險機構理賠的部分應予以扣除。臨時救助金額一般不得高于自付醫療費部分。對一年內發生多次住院治療的重病患者,按住院次數分段予以救助。

     ?。?)家庭成員中有國家統招全日制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或接受學前三年教育的兒童,根據困難程度和自付費用予以救助,在就讀學前三年教育階段,按每人每年3000元以下(含3000元)給予救助;在就讀普通高中、中專階段,按每人每年5000元以下(含5000元)給予救助;被正式錄取的大學生,按每人每年8000元以下(含8000元)給予救助。

      3. 臨時救助實行一事一救,申請人一年內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同一類型的臨時救助。對基本生活陷入極度困難、救助金額已達上限仍不能緩解的特殊困難對象,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決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

     ?。ǘ┚戎绞?/p>

      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和個人,可采取發放救助金、實物和提供轉介服務等救助方式。發放現金或實物的,由街道辦事處逐一進行登記備案。

      1. 發放救助金。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將臨時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對象個人賬戶,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必須是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或受委托人的開戶賬號;對于無法自行支取救助金的對象,可依據街道辦事處與救助對象、代為支取人簽訂的代領協議,由他人代為領取。代為支取人一般為救助對象的監護人、委托照料服務責任人或經本人同意指定的其他人員。情況緊急時,可直接發放現金。

      2. 發放實物。根據臨時救助標準和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發放衣服、食品、飲用水,提供臨時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發現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提供臨時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

      3. 提供轉介服務。對給予臨時救助金、實物救助后,仍不能解決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的,可分情況提供轉介服務并跟蹤辦理結果。對符合低?;蜥t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條件的,協助其申請相應的專項救助;對可以通過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等形式給予幫扶的,及時和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進行溝通對接。

      四、申請和受理

     ?。ㄒ唬┥暾?。區民政局及街道辦事處應將受理臨時救助申請的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補助標準、所需申請材料、咨詢電話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1.依申請受理。凡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居民家庭或個人均可以向戶籍所在地街道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受申請人委托,社區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以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

      對于申請人具有本地戶籍或當地居住證(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受理。對于上述條件以外的(含未持有當地居住證、但在當地實際居住的,包括流浪乞討人員),所在地街道應當協助其向泉州市救助站申請救助。

      2.主動發現受理。建立困難群眾巡訪制度,依托基層黨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綜治網格化管理機制、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發揮社區民政員助理員、駐社區干部、社區網格員及第三方機構的主觀能動性,深入轄區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兒童以及失能、孤寡、高齡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難群眾和突發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開展定期巡訪、排查,并幫助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提出救助申請。

      街道辦事處或區民政局在發現或接到有關部門、社工服務機構、慈善組織、公民個人報告等救助線索后,街道應主動核查情況;區民政局應督促街道核查情況,對涉及對象較多的重要線索,應直接實地核查。街道對其中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應協助其申請救助并受理。

     ?。ǘ┥暾埐牧稀I暾埮R時救助的家庭,由戶主及家庭成員或受委托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提出申請,外來務工人員應向暫住地所在社區提出申請,同時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1)臨時救助申請書;

      (2)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誠信申報承諾書;

      (3)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重病患者家庭申請臨時救助時需出示縣級(含縣)以上醫療機構的病歷、診斷證明及自付費用的醫院收費單據;屬交通事故的應提交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事故證明,已投保的應提交保險部門的理賠憑證;因子女教育費用負擔過重申請臨時救助的應提交子女學籍證明和學校有關證明);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5)家庭(個人)或其贍養、撫(扶)養義務人家庭的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

      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的,需提交(1)至(4)所列申請材料,對一時無法提供(4)申請材料的可由社區證明替代;

      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的,需提交(1)至(5)所列申請材料,其中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已獲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經教育、殘聯、工會等部門認定的困難家庭、省級基層干部重點關愛幫扶對象等無需提供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書。

      街道民政服務窗口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當即受理并登記;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五、審核審批

      (一)急難型救助對象審核審批。按照直接受理申請、直接審批、先行救助、補辦手續的程序辦理,為困難對象提供及時救助。

      街道應在主動發現或依申請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入戶調查核實(無需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的方式直接予以3000元(含)以下的臨時救助。完成上述救助并在急難情況緩解后,要及時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相關負責人簽字、蓋章手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簡化程序。

      對因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在作出不予批準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ǘ┲С鲂途戎鷮ο髮徍藢徟?。按照申請受理、調查核實、張榜公示、審核審批的工作規程辦理。

      1. 調查核實。街道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開展救助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調查核實從以下兩種方式擇其一開展:

     ?、傩畔⒑藢?。街道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對臨時救助申請人家庭(個人)或其贍養、撫(扶)養義務人家庭的經濟狀況發起核對。

      低保家庭、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和經教育、殘聯、工會等部門認定的困難家庭、省級基層干部重點關愛幫扶對象申請臨時救助,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可不進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

     ?、谌霊粽{查和鄰里訪問。街道在社區的協助下,組織社區干部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人口狀況、遭遇困難類型和程度等逐一調查核實,詳細核查申請材料以及各項聲明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調查結果由調查人員與申請人(或其委托人)共同簽字確認。每組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與申請人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應當回避。調查人員還應到申請人所在地走訪鄰里,了解其家庭人員情況、就業及收入、財產情況和日常實際生活狀況,以及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罹患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實際情況。

      2. 張榜公示。街道根據調查核實結果并做出初步審核意見后,在申請人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張榜公示擬審核給予救助的家庭或個人相關信息,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申報情況、調查核實情況和審核結果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經調查核實、張榜公示后,對情況復雜或爭議較大的,由街道在張榜公示后5個工作日內召開評審會議,集體研究作出評審意見。

      評審會議參加人員包括街道負責人、經辦機構負責人、參與調查人員、駐社區干部代表等,并可請紀檢監察人員列席。評審意見,由參會人員簽字確認,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 審核審批決定。街道在張榜公示或集體評審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審批決定。對救助金額在街道審批權限額度內的由街道直接審批予以救助;對經集體評審的,由街道在審批權限額度內予以審批救助;對超出街道審批權限額度的,應簽署審核意見并立即上報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并予以救助。

      對需重點調查或有疑問、有舉報或有異議需組織再次調查復核的,街道或區民政局可適當延長作出審核審批決定的時間。

      4. 一事一議。區民政局審核后對需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決定的支出型臨時救助申請,應當在收到街道上報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并按研究決定的金額予以救助。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的,可適當延長作出審核審批決定的時間。

      5. 書面告知。對因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應當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且應在作出決定后的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說明理由。

      6. 辦理時限。自受理臨時救助申請之日起,街道或者區民政局原則上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核審批手續;因重點調查、再次復查復核、“一事一議”等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審批時限的,最長不超過40個工作日。

      六、資金籌集、管理

     ?。ㄒ唬┡R時救助資金來源為區級財政預算、上級補助資金、上年度結余資金以及其他資金。臨時救助資金以政府投入為主,區財政局繼續按照戶籍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7元的標準籌集臨時救助資金。

      (二)臨時救助資金管理嚴格按照《福建省財政廳 民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7〕34號文)執行,由區民政局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年度結余資金可結轉下年度使用,不得擅自擴大救助資金支出范圍,不得用于平衡預算或挪作他用,其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要接受社會監督。

     ?。ㄈ樘岣吲R時救助時效性,區民政局以委托方式將5000元(含)以下的救助審批權限下放到街道,并按照各街道人口數量,按季或每半年劃撥一定金額的臨時救助資金作為臨時救助備用金。

     ?。ㄋ模┙值缹徟l放的臨時救助,應按月報區民政局備案。

      七、監督管理

     ?。ㄒ唬﹨^民政局和區財政局要切實加強做好對臨時救助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充分運用低保信息系統、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等信息平臺,對臨時救助資金“流向、流量、流速”實行全程跟蹤監管,防止擠占、挪用、套取等違紀違法問題發生。同時要定期向社會公布臨時救助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ǘ﹨^民政局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公開社會救助監督咨詢單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對臨時救助審核審批工作的監督、投訴和舉報。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置統一的舉報投訴電話。

      (三)區民政局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健全完善舉報核查制度,對接到的實名舉報,應當逐一核查,并及時向舉報人反饋核查處理結果。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街道辦事處不予受理或受理后不調查核實、審核審批的,由區民政局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區民政局發函街道辦事處效能監督或紀檢督察機關進行查處。

      (四)區民政局應會同同級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對臨時救助執行情況定期組織專項檢查;省、市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適時組織抽查,對違紀、違法問題,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五)對出具虛假證明材料騙取臨時救助的家庭或個人,由審批主體負責追回已領取的資金,并視情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有工作單位的,通報其工作單位。

     ?。﹫猿肿坟焼栘熍c容錯糾錯相統一,激勵擔當作為,弘揚清風正氣。注意區分主觀故意、客觀偏差和改革創新等不同情形,對主觀故意造成工作失誤和損失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對客觀偏差或探索創新、先行先試造成工作失誤的,指明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免于追責。

      八、本實施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此前相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附件:1. 泉州市鯉城區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

      2. 泉州市鯉城區臨時救助審核審批情況告知書

      泉州市鯉城區民政局     泉州市鯉城區財政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相關解讀
    文字解讀
    圖片解讀
    視頻解讀
    訪談解讀
    媒體報道
    97视频在线观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