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13-1000-2024-00052
- 備注/文號:泉鯉政教〔2024〕123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各公辦、集體辦幼兒園:
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幼兒園管理規范(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閩教基[2012]1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我區公辦、集體辦幼兒園年檢制度,加強對公辦、集體辦幼兒園的日常管理,規范辦園行為,提高辦園質量,促進我區學前教育事業的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對全區公辦、集體辦幼兒園進行2023年年度檢查(簡稱“年檢”)?,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對象
公辦、集體辦幼兒園。
二、年檢主要內容及應提交的材料
1. 公辦、集體辦幼兒園年檢申請表(見附件);
2.2023年度幼兒園自查報告(年度工作總結);
3.辦園場所的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等;
4.全體教職工花名冊(附相應的資質證明);
5. 學園各項管理制度(第一次接受年檢的幼兒園應提交完整的幼兒園各項管理制度;第二次以后接受年檢的幼兒園只需提交2023年新增的管理制度相應材料);
6.全園教職工健康證;
7.幼兒園食堂衛生許可證;
8. 學園應配備的設施、設備、教玩具登記清冊;
9. 2023年保健室設施設備清冊;
10.2023年度幼兒園財務收支審計材料;
11.消防備案表或同意使用許可等相關消防合格證明材料;
三、年檢的實施
年檢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幼兒園自查階段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為幼兒園自查階段。幼兒園應根據年檢的內容要求,認真進行自查,撰寫自查報告,填寫年檢申請表、編制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書,提交年檢材料等。
2.檢查、抽查階段
2021年11月15日起,區教育局將組織相關股室人員及教師進修學校學前教育教研員下園檢查,根據幼兒園提供的年檢材料,對公辦、集體辦幼兒園進行認真的檢查,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3.形成結論階段
區教育局在形成幼兒園年檢結論后,對年檢“優秀”、“合格”和經整改后合格的幼兒園,在幼兒園登記注冊證副本上加蓋“2023年度檢查優秀或合格”戳記。
四、年檢評定結論
年檢的結論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種。
1.對于辦園指導思想端正、成績突出、有良好社會信譽的幼兒園,將予以表彰和鼓勵。對于年檢“不合格”的幼兒園,要根據具體內容要求限期整改,以促進其健康穩定發展;涉及違法違規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對于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的,將限期整改到位;對于整改不力的,將予以核減招生計劃、責令停止招生,直至依法吊銷其登記注冊證。
2.各幼兒園的年檢結論我局將下文給予通報,接受社會的查詢、監督。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認真執行年檢制度,以年檢為契機,推動幼兒園依法依規管理,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問題,進一步端正辦園指導思想,規范辦園行為,改善辦園條件,提高幼兒園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公辦、集體辦幼兒園應認真填寫《鯉城區公辦、集體辦幼兒園年檢申請表》,并于11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送交區教育局初幼教辦公室。集體辦幼兒園請按照年檢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備查,實地檢查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公辦幼兒園請對照“年檢主要內容及應提交的材料”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送交初幼教辦公室。
附件:鯉城區公辦、集體辦幼兒園年檢申請表
泉州市鯉城區教育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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