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件:
《泉州市促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泉商務〔2024〕40號)
獎勵標準:
一、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主體培育
1.招引跨境電商行業龍頭主體。大力吸引國際跨境電商平臺、知名獨立站、品牌電商企業及綜合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落戶。對入選“世界 500 強” 或“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設立的全國性/區域總部(獨立核算),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并在企業用地、子女入學、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支持。
2.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支持電商企業參與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評選,對當年度新獲批國家級電商示范企業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參與省級跨境電商重點企業評選,對當年度入選省級跨境電商重點企業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評選認定一批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商賣家提供通關、納稅、結匯等綜合服務,根據服務成效,分別給予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分檔獎勵。
3.鼓勵品牌全球推廣。鼓勵企業使用自主品牌開展業務,借助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等數字化平臺,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含獨立站),以及跨境電商展會開展品牌推廣。對當年度跨境電商出口銷售額超過5000萬人民幣以上規模的工業企業、傳統外貿企業,使用自主品牌進行推廣服務,且推廣費用超過50萬元的企業,按不超過當年度跨境電商網絡營銷推廣費用的2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的補助。鼓勵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展會開展品牌推廣,對參加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行業專業展會的企業,按不超過展位費的5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2萬元的補助。優先辦理品牌電商企業海外倉備案,為有條件的品牌電商企業量身定制AEO認證培育計劃。
4.培育跨境電商供應鏈平臺。鼓勵各縣(市、區)以特色產業集群為基礎,建設產業帶選品中心,引導我市特色產業帶產品入駐展銷,促進“跨境電商+產業帶”模式發展。鼓勵各選品中心利用產業帶優勢,開展反向招商,吸引優質供應鏈數字化平臺企業落地,對當年度跨境交易額超過3億元人民幣、平臺活躍商戶超過300家的供應鏈平臺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經縣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定推薦,已建立線上供應鏈數字化平臺或提供新電商渠道對接,線下產品展示、場景搭建的供應鏈體系,且線下展廳面積500平方米以上、入駐品牌數量在20個以上、提供公共直播區域的跨境電商選品中心,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二、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集聚區)
1.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建設。鼓勵在全市范圍內利用園區、商務樓宇、專業集聚區等產業載體,招引跨境電商企業和相關運營服務企業并形成聚集,對認定的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根據產業集聚成效,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分檔獎勵,專項用于園區內企業招引、孵化、培訓、物流、房租等支出。
2.鼓勵爭創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組織符合條件的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申報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對當年度新獲批國家級電商示范園區(基地)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推動中心城區跨境電商集聚集群發展。支持東??缇畴娚躺鷳B圈輸出國家示范園區成功經驗,在中心城區拓展建設一批新園區,促進集聚集群發展。對新入駐中心城區園區的跨境電商納統企業,自進駐當年起,根據年租賃合同以及發票憑證,按不超過年租金的3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5萬元的補助。對新入駐滿一年、服務企業數超過10家且服務合同總金額超3000萬元的跨境電商服務企業,按其年度服務合同總金額的0.1%,給予單個企業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三、強化跨境電子商務倉儲物流建設
1.支持跨境電商監管場所發展。不斷提升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場所運營服務成效,對年度進出口額超過5億元、10億元的跨境電商海關監管場所,分別給予運營企業最高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開展國際快件、跨境電商業務的國際快件中心或跨境電商監管場所(對同時運營2個及以上監管場所的企業,只可選擇其中一個監管場所進行申報,不可重復享受),給予運營主體不超過0.20元/票的操作補助,最高補助100萬元。
2.推動海外倉發展。鼓勵企業申報商務部的跨境電商海外倉重點聯系企業,對入選的企業,擇優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在境外建設(運營)公共海外倉,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綜合配套服務。對倉儲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年發貨單量達到12萬單或年發貨噸數達到1500噸、服務企業達到15家的公共海外倉,給予單個海外倉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倉儲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年發貨單量達到20萬單或年發貨噸數達到2400噸、服務企業達到20家的公共海外倉,給予單個海外倉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100萬元。
3.降低倉儲物流成本。鼓勵布局跨境電商集貨倉,對運營使用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且年度倉庫集貨1200噸、出口包裹10萬個以上的跨境電商集貨倉,給予運營主體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入駐海關特殊監管區開展跨境電商保稅進出口業務,租賃倉庫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企業,給予10元/平方/月租金補貼,最高補助50萬元。
四、鼓勵金融服務創新
支持出口信保試點承保跨境電商政治風險、平臺支付風險、海外倉銷售風險業務,對投保的跨境電商企業,按不超過保單費用的8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的補助。
五、加強跨境電商人才培育
加強政、校、企、協會合作,建立跨境電商培訓基地,培養復合型跨境電商人才,對入選省級人才培育基地的運營企業,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各行業協會、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跨境電商展會、大賽、資源對接會等活動,對經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備同意的,且實際參加人數達到200人的項目,按照不超過實際支出的30%給予最高15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及聯系方式:區商務局221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