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發展人工智能
時間:2025-03-11 15:27 瀏覽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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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泉政辦規〔2024〕7號,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獎勵標準:

  一、加強算力中心建設。對新建(含擴容升級)100P以上人工智能算力的算力中心、邊緣算力等基礎設施的建設主體給予建設投資額5%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50萬元。

  二、推廣人工智能算力租用服務。對使用算力資源租用服務且年度服務費超過5萬元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30%給予補助,累計不超過30萬元。

  三、打造人工智能優秀應用場景。支持政務、制造、金融、醫療、教育、商貿、建筑、農業、城市管理等領域典型應用場景復制推廣,對入選市級人工智能優秀應用場景的,每個給予10萬元獎勵。

  四、支持人工智能賦能消費終端產品。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賦能終端產品創新提升,對入選優秀“AI+消費終端產品”的,每個給予5萬元獎勵。

  五、支持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對首次認定為市級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對購買(或租賃)首款人工智能工業應用技術產品并在企業內部已實際使用(或已實際租賃一年),給予企業購買費用(或1年租賃費用)的 5%、上限10萬元補助。

  六、推廣人工智能云服務產品。對購買(或租賃)人工智能云服務產品年服務費超5萬元的企業,給予企業購買費用(或1年租賃費用)的30%、上限10萬元補助。

  七、支持人工智能培訓。對列入計劃的人工智能培訓項目,根據開展成效給予最高5萬元支持,對在省外開展的異地培訓給予最高25萬元支持。

  八、支持創新平臺打造。對被認定為人工智能領域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補助。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或產業園區平臺共同組建人工智能領域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九、支持人工智能領域技術創新重點攻關。鼓勵企業聯合科研院所和高校、研究機構承擔“揭榜掛帥”任務,對項目揭榜方給予最高20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

  責任單位及聯系方式:區工信局2235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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