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0-1500-2024-00016
- 備注/文號:泉鯉政〔2024〕9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鯉城區2023年度第三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一)批準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ǘ┡鷾饰奶枺洪}政地〔2023〕795號
?。ㄈ┡鷾蕰r間:2023年11月3日
二、批準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征收鯉城區金龍街道金柄社區農用地面積3.5892公頃(耕地0.3876公頃)。
三、批準征收土地用途
該地塊批準用途為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
四、實施征地行為的單位
該地塊征地實施單位為鯉城區金龍街道辦事處,由金龍街道辦事處代表區政府與屬地管轄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土地征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五、對土地征收行為不服的法定救濟方式和申請的期限
被征地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和居民有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對土地征收決定不服,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六、禁止事項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騰退土地及地上物、構筑物、建筑物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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