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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101-1200-2024-00015
- 備注/文號:泉鯉政辦〔2024〕24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6
高新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駐鯉相關直屬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鯉城區地下水環境污染事故專項處置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鯉城區地下水環境污染事故專項處置預案
發布單位: 鯉城區人民政府
編制單位: 泉州市鯉城生態環境局
實施日期: 2024年8月16日
1、事故類型和危險性分析
1.1事故類型
(1)鯉城區內企業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管理不完善或年久失修,存在跑冒滴漏現象,導致污水進入地下水環境。
?。?)鯉城區內生活垃圾、固體廢物等經雨水淋濾,形成滲濾液滲透地下水;生產區域地面防滲措施不到位或者破損,導致污染物進入地下水。
?。?)工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化學品泄漏,包括酸、堿、溶劑、重金屬等,導致污染物進入地下水。
(4)地下儲存化學品或燃料的罐體泄漏,污染地下水。
1.2危險性分析
?。?)企業的污水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出現防滲破損現象,造成未處理污水長期滲透于地表,從而污染地下水體。
?。?)企業固體廢物長期淋溶或固體廢物暫存間防滲破損,滲濾液進入地下水,導致重金屬或有機污染物超標,影響生態系統及健康風險。
?。?)化學品或燃料泄漏,一旦遭到油類物質的污染,會產生嚴重異味,并具有較強的致畸致癌性。
2、組織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及職責參照《環境事件應急綜合預案》中“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中的要求執行。水環境污染事故專項處置中,涉及的重點部門、工作組的相應職責進一步細化。
2.1污染處置組
(1)鯉城生態環境局:負責緊急狀態下現場污染物消除,封堵源頭,等各項工作;負責設置物理屏障或防護區,防止污染物進一步擴散;根據事故變化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以便統籌調度各方面人員、應急物資,加強處置工作。
?。?)應急管理局:參與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
?。?)鯉城公安分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事故現場的保護、治安維護工作,協助、會同相關單位組織群眾疏散、撤離工作和周邊道路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和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參加因劇毒化學品造成水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倥浜咸幹靡蜣r業面源導致的水環境污染事故。對于綜合功能的水體,在事故影響狀態下,停止農灌水取用;
②參與地下水環境污染事故專項的應急處置、調查、監測和評價工作,協助做好地下水環境污染事故專項的善后處理工作。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督促、指導轄區污水處理廠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跨越水體責任道路橋梁的應急管理工作,協助處置交通事故導致的水環境污染事故,并在事故發生后,協助其他相關部門,確保應急物資運輸車輛快速通行,負責道路管養。
?。?)事發街道和高新區管委會:事發街道和高新區管委會在環境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實施轄區內事故的前期處置工作。配合環境應急指揮部制定與實施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與調動應急資源,維護現場秩序,疏散轉移可能受影響人員。
2.2應急監測組
鯉城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組織事故狀態下的水體監測活動,即監測污染源周邊地下水,評估污染程度和影響范圍,提供監測數據為應急處置提供依據與保障。當應急監測任務超出本組的應急監測能力范圍時,由應急指揮部向上級申請應急監測支援。
其余各部門、工作組的職責依據“2.1.2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履行。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全面調查摸清全區“一企一庫”“兩場兩區”采取的污染源防滲漏措施、地下水監測井建設情況,形成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漏措施調查清單和地下水污染源水質監測井調查清單。
?。?)組織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周邊地下水環境監測,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水質監測井檔案。
?。?)控制化肥和農藥的用量,避免過度施用,防止過度使用化肥或農藥滲透到地下水中。
3.2預警
接到水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后,根據污染事故的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影響,由高新區或所屬街道上報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泉州市鯉城生態環境局,值班電話:0595-22355763),判定預警分級并進行預警信息的發布,上報上一級應急指揮部。
通過日常監管渠道首次發現水環境風險源、水質異常信息或通過群眾舉報、責任單位報告獲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部門(屬地街道、生態環境局、城管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等),第一時間核實信息真實性,進一步收集信息,研判水質變化趨勢,根據預案情景和部門職責,及時報告區政府并通報鯉城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
預警分級及發布參照鯉城區《環境事件應急綜合預案》中“3.2預警”執行。
預警內容:發生的時間、地點、預估的物料或廢水泄漏量、已采取的措施、請求支援的項目等內容,讓相關部門人員作好應急準備。
預警發布方式:通過媒體、政府網站、手機短信、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形式發布。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發現人員/接警人員上報鯉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鯉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確認事故情況,鯉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研判后指派各應急小組前往事故現場救援。若事態無法在鯉城區本級政府控制,第一時間上報泉州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泉州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政府部門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指揮權上交至泉州市環境應急總指揮。信息報告的時限按照“3.3信息報告與通報”執行。各應急小組聽從政府總指揮調配。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件發生的初步原因;
?。?)人員傷亡情況及撤離情況;
?。?)造成的污染情況;
?。?)交通管制情況;
?。?)現場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7)應急人員到位情況;
(8)事件概況和處理情況;
?。?)救援請求情況等;
?。?0)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和聯系電話。
4.2響應分級
根據水環境污染事故的影響程度,參照鯉城區《環境事件應急綜合預案》中“4.1分級響應”,將水環境污染事故分為四級:
(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區人民政府決定分別啟動本預案Ⅰ級、Ⅱ級,區人民政府應按規定時限向泉州市政府報告事件信息;
?。?)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區人民政府決定分別啟動本預案Ⅲ級應急響應,區人民政府應按規定時限向泉州市政府報告事件信息;
(3)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IV級應急響應,鯉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
當水環境污染事故涉及飲用水水源地時,按照相應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響應。
5、應急處置
5.1事態研判
現場應急指揮部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現場應急工作組成員及名單,指派應急監測組、應急保障組進行事態研判,必要時申請應急專家組介入參與研判。事態研判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事故點下游水體水利設施工程情況;
(2)判斷進入水體的污染物種類及數量:
?。?)事故點下游水系分布及閘門設置情況;
?。?)下游是否有飲用水源地以及距離水源地取水口的距離、可能對水源地造成的危害。
5.2現場處置
根據事態研判的初步結果,制定應急響應方案、開展應急處置。各應急工作組根據各自的職責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5.2.1污染處置組
當污染源來源不明時,首先由污染處置組承擔溯源分析主要工作,該項工作由鯉城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主管部門配合,根據不同污染物類型,有針對性的開展溯源工作。
當明確污染源來源時,根據不同的污染源類型進一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具體如下:
?。?)固定源突發環境事件
非正常排污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固定源污染事件應盡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當已查找到污染源或泄漏源后,立即通知事發單位(或泄漏源所屬單位)啟動應急工程設施(截止閥門、導流溝、事故應急池等),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攔截泄漏源,防止污染物滲透。根據現場情況:對于落水物進行打撈;對于地面泄漏源,首先采用止漏法(用物品堵住泄漏口)、吸附法(沙土、活性炭等惰性吸附材料覆蓋泄漏物)控制泄漏源,控制泄漏源后可采取沙袋設置臨時圍堰堵截或挖掘溝槽收容泄漏物。
(2)流動源突發環境事件
?、佼斒鹿实缆酚性O置導流槽、應急池時,應立即啟動導流槽、應急池。
?、诟鶕F場情況:對于落水物進行打撈;泄漏至橋面的泄漏物,首先采用止漏法(用物品堵住泄漏口)、吸附法(沙土、活性炭等惰性物體覆蓋泄漏物)控制泄漏源,控制泄漏源后可采取沙袋設置臨時圍堰堵截。
水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詳見下表:
污染事故類型 |
處置措施建議 |
?;愤\輸車輛交通事故 |
人員疏散、實行交通管制,劃定警戒范圍;明確有毒物料;打撈落水物,并根據污染物特征采取措施封堵道路車輛(儲罐)泄漏點;建立圍堰和臨時事故池,對泄漏的物料進行收集;對泄漏物料和事故廢水進行處置。 |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 |
封堵污染源;對事故廢水攔截、導流;對進入環境通道中的有害物料覆蓋、中和消減處理;對進入水源地的物料進行處置(打撈、添加中和藥劑等);對受污水體進行處置。 |
河流兩岸生活污水 |
利用砂石等建立臨時圍堰,對生活污水進行截流,避免其繼續流入水體;增加對水體的監測頻率和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用水泵將生活污水收集至槽車,運輸至周邊污水處理廠處理。 |
加油站服務區油品泄露 |
關閉泄漏點;劃定警戒區域;通過建立臨時圍堰或事故池對泄漏油品進行攔截;處理處置收集的泄漏油品。 |
成品油管道地下輸油管線破裂 |
依照相關的成品油管道污染風險防控專項備案執行。主要包括:關閉泄漏點上下游截斷閥;必要時停止供水,劃分警戒區域;在泄漏點上下游水域布置圍油欄,防止油品進一步擴散;挖掘事故抽水井,抽取油污和受污染地下水;處理處置收集的泄漏油品和污水。 |
生活污水 |
利用砂石等建立臨時圍堰,對生活污水進行截流,避免其繼續流入水體;增加對水體水質的監測頻率和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用水泵將生活污水收集至槽車,運輸至周邊污水處理廠處理。 |
水專項-表1水環境突發污染事故主要應急處置措施
5.2.2應急監測組
鯉城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地下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現場處置工作的實際情況及時制定符合現場實際情況的應急監測方案。
?。?)事件處置初期,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監測方案、設置監測點位(事故發生地)、確定監測頻次、組織開展監測、形成監測報告,第一時間向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監測結果和污染濃度變化態勢圖,并安排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監測情況進行全過程記錄。
?。?)事件處置中期,應根據事態發展,如污染物進入環境的水量、應急處置措施效果等情況,適時調整監測點位(事故發生地)和監測頻次。
?。?)事件處置末期,應按照現場應急指揮部命令,停止應急監測,并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交應急監測總結報告。
?。?)應急監測方法及注意事項參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21)》執行,由鯉城生態環境局統一安排應急監測實施人員,必要時申請上一級協助。
5.2.3醫療救援組
在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中出現人員中毒、傷亡等情況時,衛生健康局應組織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及時做好人員救治工作,并做好信息收集統計工作以便及時上報。救護人員應處于泄露源的上風側,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使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5.2.4應急保障組
?。?)供水安全保障
①應急監測信息應及時向各自來水廠通報,自來水廠接到通知后,應根據自身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確保供水安全。對技術可控制的水體污染實行二級或三級強化處理手段,對供水管網進行消毒處理。
?、谌粑廴镜乃唇浰畯S處理可達到國家水質標準,供水公司應啟動取水、供水應急預案,加大處理力度和水質檢測頻率,降低污染物濃度和影響程度。如加入洗消劑、提高一、二次加氯量,用活性炭處理過高有機污染物、強化混凝、過濾工藝等措施,確保出廠水質達標。
③應密切注意水源水質的變化,視水質狀況減少或直至停止取用該水源水。應急監測或事態研判過程中,發現或判定污染物已擴散至飲用水水源地,現場應急指揮部制定的處置方案中應要求停止取水,啟用備用水源,并立即啟動該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要求處置。
(2)應急物資保障
應急物資調集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由鯉城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應急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協調物資的運輸及日常維護,保障應急物資的正常使用。
?。?)經費保障
根據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財政局審核再呈鯉城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通信保障
各部門保持值班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并在節假日安排人員值守。要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系統的作用,確保應急時能夠統一調動有關人員,確保物資迅速到位。
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確保信息溝通順暢。
5.2.5新聞宣傳組
?。?)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突發水環境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擬定新聞(信息)發布通稿,由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負責對外發布事件信息,可通過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聯系各相關主要媒體發布信息(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方式)。第一時間主動發聲,以通俗語言說清環境影響情況,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權威信息,避免不實信息傳播。
?。?)涉及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要嚴格落實信息公開“5.24”要求,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信息)發布會,根據事件發展趨勢,持續做好輿情監測,及時掌握輿論動態,對媒體、公眾提出的問題或質疑,指導督促涉事部門及時調查核實并指導公布情況。
?。?)信息發布包括以下內容: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和地址;
?、谑录l生時間或預期持續時間;
?、凼录愋停ǚ譃楣潭ㄔ?、流動源、非點源等突發環境事件)、起因和性質;
?、苁录绊懙漠斍盃顩r和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
⑤提請公眾應注意的防范措施,緊急情況的熱線電話及其他必要信息。
同時,及時有序開展新聞報道。根據事件處置進展,針對公眾和媒體的關注重點,及時推出專題報道,展示事件應對各方面工作??赏ㄟ^專家采訪或邀請媒體記者現場查看等方式,解答公眾疑問,體現應對工作的科學性。
其他部門協助鑒別相關信息真實準確性,整理事件進展情況等。
5.2.6社會維穩組
鯉城公安分局及事發地派出所應及時做好人員疏散、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等工作,維護公共秩序,設置現場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事故傷亡人員和失蹤人員登記,對事故單位必要的人或物監督監控;對事發地疏散區內的人員進行疏散、轉移;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和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鯉城公安分局可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2.7調查評估組
(1)根據不同事件類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直接經濟損失核定細則》。
?。?)收集應急處置過程資料。包括應急監測、信息報告、應對處置、經濟損失等方面資料。根據不同事件類型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的須查明內容,梳理擬向地方調取的資料清單。
?。?)根據調查需要,可采取監測、拍照、錄像、詢問談話、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的方式,評估、核實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對重大、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應急處置過程、有關人員的責任、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進行分析。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保障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強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其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依托環境應急監測隊伍、公安消防隊伍、街道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組建區政府、社會共同組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性救援隊伍,重點建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和飲用水水源地應急快速監測和救援隊伍,保證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應急搶救、排險、消毒、監測、污染防控等現場處置工作。
6.2資金保障
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及財政部門應保障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基礎設施建設、救助防護裝備、應急監測裝備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支出。將應急預案規劃、編制、審批、發布、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統籌安排。所需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專戶管理,統一安排使用。
6.3物資儲備與裝備保障
相關職能部門的應急隊伍根據本預案要求,建立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日常和應急兩級物資儲備,必要時可借調企事業單位及工業園區救援物資,增加必要的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和物資的儲備,維護、保養好應急儀器和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參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救助人員自身安全,及時有效地防止環境污染和擴散。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的能力。
6.4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建立環境事件應急車輛征用及群眾應急生活保障機制,保證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疏散轉移群眾,事發地群眾有干凈飲用水及無污染食品供應,確保群眾正常有序的基本生活。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數據庫,明確應急醫療救治隊和醫療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專業特長等基本情況;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方案。
6.6交通運輸保障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要制定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調動專業和社會資源參與運輸保障,最大限度滿足應急救援交通運輸保障,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確保環境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交通安全通暢。
6.7通信保障
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應急指揮部、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電信運營各單位要將環境應急相關部門列入重要通信用戶,保障應急通信。
6.8技術保障
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應大力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指揮技術平臺,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加強應急專家信息庫的建設,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提供技術支撐,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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