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1-1100-2024-00020
    • 備注/文號:泉鯉政辦〔2024〕28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鯉城區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來源: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4-12-31 17:31

    高新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駐鯉各直屬機構:

      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鯉城區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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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處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福建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福建省消防條例》《鯉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除軍事設施、森林以外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指導思想,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確保救援人員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各行業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源頭管控、分類指導、協同配合。

      完善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突發火災事故分級負責、分級響應、應急救援、防災救災和恢復重建體系。建立健全突發火災事故現場指揮部工作責任制,快速有效處置突發火災事故。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注重從災后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加強高風險區域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提高人民群眾應急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組織指揮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區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指揮長由區委書記、區政府區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委辦、區委臺辦(區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政府辦、區應急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司法局、區文旅局、鯉城生態環境局、交警鯉城大隊,鯉城(清濛)供電服務中心、移動鯉城分公司、電信鯉城分公司、聯通鯉城分公司等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組成;負責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火災事故預防和處置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建立完善火災事故分級響應體系,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對工作。在區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火災事故應對工作。

      區委辦公室:負責督查督辦,傳達上級相關指示精神;

      區委臺辦(區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做好事故中涉及臺灣同胞的相關工作事宜。

      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和現場記者服務管理;協同公安網安部門做好網絡輿情監測、處置等工作;協調廣播電視系統開展火災處置工作宣傳報道。

      區政府督查室、區外事辦、區港澳辦:負責督查督辦,傳達上級相關指示精神,根據工作職責及時上報相關信息;負責指導、協調做好事故中涉及港澳人員相關工作事宜。

      區消防救援大隊:收集、分析全區火災事故信息,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和滅火救援建議;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組織各類救援力量營救現場被困人員,控制和撲滅火災;牽頭組織火災事故調查。

      區應急局:發揮應急管理運轉樞紐作用,做好火災事故處置的綜合協調工作,統籌調配各類應急資源,負責商請市氣象局提供火災事故地區的氣象資料,為火災處置工作提供氣象依據,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區公安分局:做好火災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警戒工作;協助組織受火災影響區域群眾緊急轉移;根據火災撲救和調查需要,控制相關責任人,協助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區發改局: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區住建局:對火災撲救現場建(構)筑物是否存在坍塌風險協助進行研判。

      區城管局:協調市政設施,對火災事故區域的市政消火栓管網進行加壓供水,調配市政灑水車為滅火救援提供供水保障;協調相關單位對市政消火栓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計、同步建設,并負責建成市政消火栓的驗收工作;協調指導做好火災現場周邊道路清理工作,保障排污設施正常運轉。

      區衛健局:負責指導協調全區醫療衛生系統實施現場救護、傷員運送救治;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區財政局:按規定保障火災事故預防和處置經費。

      區自然資源局:配合消防救援機構做好消防專項規劃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用地。

      區民政局: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做好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區商務局:配合做好大型商場、超市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火災事故處置中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區司法局: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提供必要的公共法律服務,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推動落實“誰執行誰普法”責任制。

      區文旅局:負責指導協調文化行業、體育行業、A級旅游景區和星級飯店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鯉城生態環境局:組織協調火災事故現場的環境監測、預警和評估,確定污染物成分、濃度和影響范圍,提供消除環境污染的處置措施,防止發生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交警鯉城大隊: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工作;實施相應交通組織措施,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鯉城(清濛)供電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工作,為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移動鯉城分公司、聯通鯉城分公司、電信鯉城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火災處置中的相關工作。

      區指揮部在區消防救援大隊設立辦公室,牽頭處置火災預案的編制與實施,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指導和協助各街道各行業部門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火災防控、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要結合轄區實際設立或明確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應對處置火災相關工作。

      相鄰的街道辦事處應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共同做好區域性、關聯性強的火災事故應對工作。

      2.2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后,根據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火災事故應對處置工作,目的是靠前指揮、壓縮指揮層級、增加指揮跨度、提高指揮效能?;馂氖鹿蕬碧幹霉ぷ鹘Y束后,按照“誰設立、誰終止”的原則,現場指揮部隨即終止運行。

      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滅火救援、秩序維護、環境監測、醫療救護、后勤保障等6個工作組。

     ?。?)綜合協調組: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牽頭,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等作為成員單位,負責傳達上級關于火災事故處置的批示指示精神,協調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做好火災事故的信息匯總、分析和報告工作。

      (2)滅火救援組: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統一調配全區應急救援力量,根據現場災情,制定科學合理的處置措施和方案,有效控制現場火勢發展,將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秩序維護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維護全區主要道路、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確保各參戰力量及時、迅速、安全到達現場;根據指揮部的命令,在事故區域設置警戒線,疏散警戒區域內的人員,維護現場正常秩序,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4)環境監測組:由鯉城生態環境局牽頭,區應急局等相關單位配合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的環境影響后期處置工作,為指揮部提供必要的環境監測信息和氣象信息。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健局牽頭,各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工作,負責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對救援人員進行必要的衛生防護,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并及時轉送醫院進行救治。

     ?。?)后勤保障組:由屬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城管、交警、民政、商務、電力、通訊等部門作為成員單位,負責火災事故處置所需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及生活保障;保障應急救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等。

      2.3 專家組

      區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由區消防救大隊牽頭,建立應對火災處置專家庫,事發后根據有關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火災事故處置應對工作提供分析評估、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必要時,可以直接吸收專家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 應急準備

      3.1 火災預防

     ?。?)區直各有關單位應將消防站(含政府專職消防隊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城鄉規劃,統籌推進各類公共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因地制宜落實基層消防安全治理。

     ?。?)各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應加強火災風險分析,定期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開展火災風險研判,結合產業結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定期開展火災風險點、危險源判定,梳理出重點場所和區域,制定針對性加強措施,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掛牌機制,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消防救援大隊要對火災發生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類分級標準,于每年年底前對下一年度火災發生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議,報區人民政府。

     ?。?)各街道辦事處及各有關單位應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制度文件,壓緊壓實消防責任鏈條。要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消防管控,實施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構建消防基層治理體系,設置街道消防監督管理組織,強化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強化消防常識普及,提高人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各級黨政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監督檢查。消防救援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消防救援大隊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消防救援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2 火警監測

      區消防救援大隊通過119報警電話等多種渠道受理群眾或單位對火災事故的報警。任何單位、個人一旦發現火災,應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消防救援機構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區消防救援大隊值班室24小時不間斷值班,迅速、準確受理火災警情,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加強“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通過“物聯網”等科技手段實現對火災的精準監測預警。

      3.3 應急值守

      各街道、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安排專人值班值守,區消防救援大隊應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隨時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火災分級

      根據災害事故的嚴重程度及影響性對火警進行分級,劃分為五個等級,從低到高分為一至五級,分別用綠、藍、黃、橙、紅五種顏色代表其危險程度。

      4.1.1 五級火警(紅色)

     ?。?)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燃燒面積大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火警等;

      (3)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四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4.1.2 四級火警(橙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燃燒面積較大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火警等;

     ?。?)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三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4.1.3 三級火警(黃色)

     ?。?)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2)燃燒面積小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火警等;

     ?。?)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二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4.1.4 二級火警(藍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人員傷亡或被困的火警;

     ?。?)燃燒面積大的普通建筑火警;

     ?。?)燃燒面積較小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火警等;

     ?。?)到場后現場指揮員認為一級火警到場滅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4.1.5 一級火警(綠色)

     ?。?)無人員傷亡或被困;

      (2)燃燒面積小的普通建筑火警;

     ?。?)帶電設備、線路或其它類火警。

      4.2 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Ⅰ級最高,Ⅳ級最低,應急響應通常由低級別向高級別逐級啟動,也可視情越級啟動,必要時可直接啟動高級別響應。

      4.2.1 Ⅳ級響應

      接報一級、二級火警時,由屬地街道辦事處視情啟動應急響應,由區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指導火災處置工作。

      4.2.2 Ⅲ級響應 

      接報三級火警時,由區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調度指揮;根據火災處置需要,派出工作組或相關救援力量、專家趕赴現場,指導現場火災處置工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并向社會通告。

      4.2.3 Ⅱ級響應

      接報四級火警時,區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區人民政府成立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指揮部應密切關注火災發展趨勢和撲救進展情況,根據災情需要召集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滅火救援行動,營救被困人員,挽救財產損失。當災情蔓延擴大,依靠本區力量難以有效處置時,應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4 Ⅰ級響應

      接報五級火警時,區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區人民政府成立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指揮部召集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滅火救援行動;調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專職消防力量以及社會各方面應急力量參與火災撲救,全力營救被困人員,挽救財產損失;組織召開專家會議,提出處置建議,密切掌握火災發展趨勢和撲救進展情況,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并向社會通告。當災情蔓延擴大,依靠本區力量難以有效處置時,應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4.3 響應提升條件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響應等級應升高一級:

      (1)重大節日、重要政治活動時期或發生在政治敏感區域、重要地區的火警;

     ?。?)風力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冰凍嚴寒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發生的火警;

     ?。?)當日22時至次日凌晨6時發生的火警;

     ?。?)報告同一地點火警的電話持續增多,成災跡象明顯的火警;

     ?。?)其他情況認為需要升級的火警,區火災事故處置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可視情隨時啟動響應,關注災情發展,主動干預。

      4.4 響應行動

      4.4.1 信息報告

      區消防救援大隊接報火警后,依照火災分級標準和信息報告有關要求,按程序向區人民政府及市消防救援支隊報告,并抄送區應急管理局。區政府總值班室應及時匯總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相關要求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4.4.2 先期處置

      火災發生后,事發單位、事故發生地基層組織或個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組織先期處置,控制火勢蔓延,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事故發生地周圍單位、組織和群眾在安全前提下應積極協助撲救火災。

      4.4.3 指揮協調

      區消防救援大隊接報火警后,應第一時間調派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前往處置,同時調派政府專職消防力量、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到場協助處置。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出動時,應主動報區應急管理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當需要跨區域調度消防救援力量增援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

      區應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隊要密切協同,積極對接協調社會救援力量和聯動部門,研究建立響應、指揮、協同、處置、保障為一體的應急救援主戰主調機制。搭建通暢的指揮平臺,實現應急救援力量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4.4.4 應急處置

      在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區消防救援大隊組織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及各類聯動救援力量實施主要火災撲救行動,盡可能控制火災蔓延、擴大,積極疏散和保護物資,最大限度減少火災損失。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協同配合。

      4.4.5 清理移交

      明火撲滅后,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檢查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需力量監護;鯉城生態環境局負責督促指導涉事企事業單位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衛健局負責對可能發生疫情、染毒的現場進行防疫、消毒處置;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由啟動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響應,參戰救援力量撤離歸建。撤離火場前,應當清點人數,整理裝備,恢復水源設施,向起火單位或有關部門進行移交。

      4.4.6 響應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

      4.5 信息發布

      火災事故發生后,區指揮部要依照火災分級標準和信息報告有關要求,按程序向區政府及時報告。區政府總值班室應及時匯總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相關要求報告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區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向社會發布火災事故和救援信息,并在救援處置過程中持續發布信息。相關信息發布工作由區委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協調。

      5 后期處置

      5.1 事故調查與評估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區政府應按照規定及時查明火災事故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部門(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公告。

      5.2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后,區政府要加強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因履職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

      5.3 安置與補償

      區政府要根據火災遭受損失的實際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對火災事故處置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咨詢、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火災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各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強化政策銜接,形成救助合力。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支持企事業、社區、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等建立專(兼)職、志愿消防隊伍和微型消防站,鼓勵相關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本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特點,組建本領域工藝技術處置隊,積極擴展救援隊伍力量,開展相關專業訓練,為滅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6.2 財力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資金準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事故發生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屬地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區政府處置事故所需工作經費,按照區財政局制定的有關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3 通信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滅火救援力量的現場通信組網,保證現場通信聯絡暢通;其他參戰力量內部通信保障由各單位自行保障。

      6.4 裝備物資保障

      加快推進各類消防救援裝備建設,根據城市發展和滅火救援需要,加大高精尖滅火救援裝備、新型高效滅火藥劑、火場防護裝備、先進訓練設施等經費投入。依托消防救援隊伍戰勤保障體系,統籌建立滅火救援裝備物資儲備和調用機制,制定應急保障方案,明確應急保障方式,強化社會化保障。交警鯉城大隊要統籌各類應急車輛通行管理,保障優先免費通行,確保應急物資及時供應。

      6.5 技術保障

      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5G、區塊鏈等新技術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的應用,推進“智慧消防”、消防智能接處警系統、智能指揮系統、城市重大災害事故應急通信系統等信息化建設;依托區“社會治理聯合指揮平臺”,加強各類信息平臺融合應用,提升監測預警能力、輔助指揮決策能力、滅火救援實戰能力。

      6.6 其他保障

      其他保障由各成員單位按照《鯉城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和部門職責要求執行。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編制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會同區應急管理局結合本行政區火災形勢實際,在充分調研評估的基礎上編制區級處置火災專項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操作性。鼓勵探索在印發前以情景構建的方式模擬火災事故場景,檢驗應急預案各項措施有效性。

      7.2 預案審批

      區級處置火災專項預案編制后,報請區人民政府批準,必要時經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并報市消防救援支隊備案。

      7.3 預案演練

      區消防救援大隊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每年至少開展1次。各街道辦事處每年要組織本級預案應急演練。社區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開展經常性應急演練。預案發生重大調整時,應及時按照新預案開展演練。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為應急預案修訂提供依據。各單位應在演練結束一個月內將演練腳本、總結評估材料及相關圖片視頻資料報區消防救援大隊。

      7.4 預案修訂

      (1)區消防救援大隊應當定期分析評估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儆嘘P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趹敝笓]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勖媾R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苤匾獞辟Y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蓊A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拊诨馂氖鹿蕦嶋H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修訂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按照本預案 7. 2 預案審批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適當簡化。

     ?。?)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要求或建議。

      8 附則

     ?。?)本預案所涉及的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要按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制定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支撐性文件;區消防救援大隊要加強本預案實施的跟蹤分析、督導檢查、綜合協調,并根據需要及時組織評估,向區政府提出修訂建議。

     ?。?)本預案由鯉城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中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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