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征收(使用)土地預公告
時間:2025-03-04 15:48 瀏覽量:1

  為實施泉州市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金門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鯉城段)項目征收(使用)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圍、目的

  (一)擬征收(使用)土地面積:0.7506公頃。

  (二)征地范圍:具體位置詳見金門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鯉城段)擬征收(使用)范圍示意圖。

  (三)涉及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 浮橋街道金浦社區(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ㄋ模┱鞯啬康模罕敬握魇占w土地用于金門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鯉城段)項目,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業建設需要,屬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二、其他事項

  (一)擬于2025年3月4日起由浮橋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ǘ┍竟嬷掌?,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對該部分一律不予補償。

  (三)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四)本公告期限為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居民委員會和其利害關系人,如對本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有異議的,應該在本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浮橋街道辦事處提出。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實施單位為浮橋街道辦事處,由浮橋街道辦事處代表我區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登記、簽訂征地協議等相關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金門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鯉城段)擬征收(使用)范圍示意圖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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