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參加的是省社保,離職后該如何處理養老保險關系?
來源:鯉城區人社局 時間:2024-07-29 10:12 瀏覽量:1

  根據《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中央屬行業單位參保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的通知》(閩勞社文〔2005〕128號)精神,在省社會保險中心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應按照以下情形辦理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重新就業的,由新的用人單位負責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用人單位辦理保險關系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為其辦理接續手續。

  2.參保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從事靈活就業的,應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并按有關規定在基本養老保險費代收代繳窗口繼續繳費。

  3.參保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沒有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應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其戶籍所在地(不含省外和廈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由其檔案代管單位出具證明,并由本人直接向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97视频在线观看免费